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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1章 难办?难办就别办了(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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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文涛最终还是顺利的接下了周洪涛兄妹俩的案子,并且非常上心,立刻便展开了工作。  

在刚刚结束的上一个案子里,他从张伟手上占到了不小的便宜,这让他名声大噪,事业也处在了上升的关键时期。  

在这种时候,急需几个漂亮的大胜仗来进一步巩固名声,提高地位。  

而周洪涛这个案子就非常合适。  

有难度,有争议。  

若是能拿下,必将让卢文涛的名声再度提高一截,彻底跻身顶尖大律行列。  

卢文涛自然是非常下功夫,一方面亲自去商铺现场查看,掌握第一手资料,并且向警方查阅相关档案。  

另一方面则让他的助理陪着周洪涛周雨楠兄妹俩去医院,整理周开河在医院的所有支出,同时也将人身损害赔偿具体量化。  

简单来说呢就是,如果你侵犯了别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造成对方死亡、伤残等多种损害后果,就需要给予一定的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明确规定了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比如张三开车把李四撞残疾了,需要赔一大笔钱,这个赔偿其实就是人身损害赔偿。  

周洪涛兄妹俩并不懂法,只是一口咬定父亲死了总得有人负责,说白了其实就是想从姜白手里讹一笔钱。  

对于卢文涛来说,真相如何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怎么合理利用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让这件事情跟商铺主人挂上钩,从而让他承担这笔人身损害赔偿。  

达到这个效果,这官司也就赢了。  

卢文涛对待这个案子非常认真,效率也挺高。  

第二天下午,就整理好了材料,带着两个当事人来到法院提起诉讼。  

虽然立案中心的工作人员因为职务特殊,经常能接触到一些奇葩的案件,其中不乏无理取闹的诉讼请求,但这个案件的离谱程度,还是让他惊了个呆。  

小偷跑别人家里偷东西,不小心摔死了,居然还有脸跟户主要赔偿?  

这也太无耻了!  

工作人员瞥了窗口前几人一眼。  

虽说内心充满了鄙夷,但对方材料充足,手续齐全,理论上来说确实符合立案要求。  

并不是所有的民事诉讼法院都会受理。  

民事诉讼法里就明确规定了很多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比如原告主体不适格,即原告与案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比如原告起诉时不能指定明确被告;比如法院没有管辖权;又比如原审原告在第二审程序中撤回起诉后重复起诉…  

但这个案件完全符合立案要求。  

没办法,按照规定,只能做出立案决定。  

又过了一天,姜白收到法院通知。  

一般来说这种民事案,法院更希望双方和解,这样一来既有利于社会和谐,又能避免司法资源浪费。  

这次也不例外。  

姜白自无不可,他也想看看这对无耻兄妹狗嘴里能吐出什么象牙来。  

下午三点整。  

姜白和罗大状来到滨江区中级人民法院调解室。  

他们到的时候,对方已经到了。  

周洪涛和周雨楠就不说了,案件当事人,除了他们两个之外便是律师卢文涛。  

姜白一看,嘿,还是个熟面孔。  

只能说龙城还是小啊。  

看到姜白两人进来之后,周雨楠抱着胳膊“嘁”了一声,白眼都快翻上天了。  

周洪涛同样脸色不善,目光冰冷。  

但卢文涛就不同了。  

瞳孔一缩,脸色顿变,身体瞬间紧绷,本能的直起了腰,一副拘谨的样子。  

雾草!  

罗老师?  

他怎么会接这种案子?  

如果把龙城律师划分一下段位的话,张伟、陈梦喆算是T1梯队,卢文涛原本处在T2梯队,但经过上次的案子,算是向上迈出了半步,但又没有正式达到T1级别,差不多半步T1吧。  

而罗大状,则是当之无愧的T0级别!  

两者之间隔着一条鸿沟!  

卢文涛心里顿时就七上八下的,莫名紧张。  

不过此刻毕竟双方是对立关系,他肯定也不能太过露怯,否则这官司可就彻底没得打了。  

所以只是向着罗大状点头示意。  

后者也是淡淡点头予以回应。  

双方各自在长桌的两侧落座。  

周洪涛兄妹来都瞪着大眼珠子似乎是想在气势上占据上风,卢文涛却是目光闪烁,飘忽不定,有些心虚的样子。  

反正不管对方怎么样,姜白和罗大状都没太在意,旁若无人的小声说着什么。  

很快,负责本案的法官和书记员走了进来。  

这法官也是老熟人了。  

正是民一庭庭长宋光明,当初姜白起诉小和家的那个案子,就是他负责审理的。  

宋光明扫了眼,跟罗大状打了声招呼,随后便给双方做起了介绍。  

“这两位是原告周洪涛先生和周雨楠女士,这位是原告代理人卢文涛律师。”  

“这位是被告姜白先生,以及他的代理人罗飞律师。”  

“我是咱们民一庭庭长宋光明,今天这场调解由我来主持,把你们双方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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