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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朝内臣体系的简要说明(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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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家人,今天猎猎(或者戈戈)简单说下明朝的内臣体系,因为我觉得有必要谈谈。这是以前写的草稿,只是今天才发表。  

言归正传。  

所谓明朝的宦官集团,这种表述不太规范。最正确的表述应该是:内臣体系。  

因为明朝的宦官集团和历朝历代都不一样,它其实是明朝官僚体系三轨制中的一驾马车,还是最强势的那一驾。不仅仅只是“宦官集团”,它更是一整套的、延续两百多年的、从中央到地方的庞大官僚体系。  

和历代宦官政治相比,明朝宦官政治明显不同,有以下五大特点:  

①中央制度层面分享相权,参与最高决策权。这是有制度保障的相权,不是历代那种强势权宦的个人意志体现,而是制度下的集体意志体现。这个制度的工具,就是司礼监。  

所以司礼监的掌印、秉笔太监,被尊为“内相”。制度上的太监为相,明朝独有。  

司礼监代替皇帝的“批红”大权,从宣德朝开始,到正统初形成“条旨批红”的制度,再到成化初制定司礼监掌批条例规范强化,最后到南明孙可望、李定国时期彻底失权,总共持续了220年之久。  

批红权就是批示权,因为用朱砂红笔来写,才叫批红。  

所以在明朝,从宣德帝开始,其实不能说“宦官干政”,因为制度保障了宦官有权参与政治,既然有合法参政权,谈何“干政”之说?  

这么看,明太祖所谓“宦官不得干政”的祖训就是个屁,后世之君没人当回事。  

批红权在法理上是最高决策权。内阁的票拟意见,批红可以驳回,但内阁的票拟又极其重要,内阁理论上也有封驳批红、要求重新批示,所以批红权和票拟权往往斗争。  

因为票拟用墨,所以司礼监和内阁的权力之争,又叫“朱墨之争”。  

可惜的是,大多数时间都是司礼监占了上风,强势的内相层出不穷。除了少数情况,内阁基本上都被司礼监压制,很多阁臣必须靠太监才能上位,仰仗太监才能执政。  

好在,司礼监太监的执政水平,往往并不比文臣差,他们是在万千宦官之中,历尽残酷斗争脱颖而出的人,大多不是无能之辈,也才保证了最高权力的正常运转。  

司礼监批红处是在乾清宫西庑的懋勤殿,和内阁所在的文渊阁距离不到一里,这两个地方合起来,才算是明朝的三省、枢密院、政事堂。  

因为相权被一分为二,内阁权力大大缩小,所以内阁大臣才不算真正的宰相。可见明王朝的政治制衡主义已入极端,虽然保障了皇权至高无上的地位,却也严重弱化了责任内阁的色彩和效率。  

结果就是皇帝放心了,国家政治也因此病入膏肓。而太监们,却分享到了法理上的相权。  

②拥有掌管军、警、宪、特的大权。  

无论是京营禁军、东西厂、锦衣卫、五城兵马司、九边镇军、各地驻军,这些军警宪特部门,都受到太监的控制。制度上有总督京营戎政太监、坐营太监、掌营太监、监军太监、御马监提督太监、提督东厂等等。  

他们对军事和特务政治的参与广度、深度、密度、长度,远胜汉唐,而且有严密的制度保障,不是强势权宦的个体行为。  

明朝的军警宪特等暴力机器,话语权上是有一个权力排序的,基本上就是:内臣体系>文臣体系>武臣体系。这很讽刺。作为军事单位,武将的话语权居然最低。  

历朝历代属实独一份,和唐代的宦官掌禁军、监军不同。这是它的第二大特点。  

③地方政务的监察权、决策权。  

明朝的宦官,很大一个特点就是在地方上有广泛的监察权甚至决策权。比如遍布全国的镇守太监,权限和御史一样,直接监察地方政务,干涉地方官员的行政。  

尤其在重要的行政区,镇守太监往往是真正的封疆大吏,凌驾于布政使和巡抚之上,指挥知府、州县等地方官员,架空布政使司。  

明朝地方上的镇守太监很多,类似汉朝的刺史、州牧,唐朝的节度使,元朝的各省平章政事。很多人认为明朝和清朝一样,封疆大吏是督抚。这是很大的误解,那其实已经是镇守太监大量裁汰的明末了。实际上各地镇守太监,才是明朝真正的封疆大吏。  

这是内臣体系的第三大特点。  

④财政赋税上的经管、监察、审计大权。  

不管是关系海贸的市舶司,还是盐政,矿业,茶叶,丝绸,瓷器,织造等等,凡是有丰厚利润的单位,就有内臣体系把控,可谓方方面面。  

地方政府的常规农税、商税等税务,也要接受他们的监察。  

这种大规模使用宦官,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经济专营和监管的制度,也只有明朝才有。所以,内臣体系才是明朝最大的经济财税管理队伍,而非文官体系。  

⑤超越三法司和按察使司的司法大权。  

明朝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大多数时期内,最大的司法权都在内臣体系的掌握下。中央层面,三法司的审判必须要接受司礼监控制的厂卫坐堂,监督,质询,厂卫不同意无法定谳。最后的定谳权,多在内臣手里。  

必要时,内臣控制的厂卫可以直接逮捕、审讯、关押、判决,而不必经过三法司。这种制度设计,使得明朝的最高司法权从三法司转到司礼监为首的内臣系统。  

每年处决人贩的秋决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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