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节(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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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心给她们一个意外的惊喜,其下场是“意外的被轰出来”!即使买了再多好吃的东西也没用!她们拒绝任何意外的访客,如果他硬闯,必然会受到意外的伤害——虽不一定,  

但还是别冒险得好!免得意外的死于非命。他耶!大帅哥耶!  

可是,也许“有效期限”已经过了,大帅哥已不吃香了…罗京鸿开始悲惨的自怜!  

以前只应付一个原颖人绝对是绰绰有余的,可是谁叫他多事的扯入一个萧诺?!让那怪女人也站在同一阵线的对付他,让他挫折到几乎对自我人格怀疑了起来!  

只有在公司女职员的爱慕眼光中,在酒会众多秋波中才找回一点点自信!否则,他真的快在胸前挂一面镜子,随时看看自己是不是变成了猪八戒?否则那两个平凡女子为何会视他如垃圾?他耶!有钱有貌的名公子耶!唉!  

今天的宴会是一些大学教授的聚会,他会前来是因为主办人是父亲,而且他要当大妹的男伴。  

罗素是个大美人,完全承袭了其父的数理头脑,居四兄妹中的翘楚,非常的实事求是。二十七岁了!研读完硕士后打算到德国进修;一生如果有七十年,她早已规划完毕,  

每一步每一步,她都已仔细算过。他不能说她是冰山啦!只是她也有些怪就是了,大概有某方面天才的人都会有某方面的严重缺乏。  

读数理的人都偏重理智与实际,所以她没有任何浪漫细胞,不过外表的美丽让人看不出来她没有任何女人味的迹象。  

“你没穿高跟鞋!”罗京鸿直直看向大妹礼服下的马靴。不必说别人了,自己家人中就出了一个不正常的。  

“如果穿高跟鞋会让我站得更稳,我会。”罗素奇怪的横他一眼。  

“那你又何必穿高统的?”  

“因为即使被人踩到也不会掉鞋子。”  

瞧!多么实际!若不是因为有很多佳丽正在偷偷对他传送爱的电波,他真的会向天花板翻白眼。  

“明天我与秦宴儒有约。”罗素突然这么说。  

“然后呢?”罗京鸿不感兴趣的问。  

“我要你带原颖人来捉奸,不然拍下照片,造成他们误会分手也好!”  

“人家是写小说的,才不会那么好骗!天才美人,你这个不看小说的人恐怕不知道,  

这招式是破坏感情技法一百招中的最烂招,电影里已演过一百遍,电视中演过一千遍,  

小说里写过一万遍的超级烂招!没有人会那么好骗了。”他叹了口气,感情智障!不知这一招打那学来的。  

罗素以看笨蛋的眼光看他。  

“用招式也是要看人的。以秦宴儒那种忠厚的男人而言,很少会在有女友的情况下再与他人约会。明着说要讨论内容,实则让你拍下照片,这就是证物。只要他们感情一有不合,我就可以带他去喝酒,然后让他失身,到时不娶我都不行了,那个老实头,不会再敢有二心。”  

天呀地呀!那一出肥皂剧呀!  

“也就是说,你要当小说中的坏女人就是了?”  

“演一出戏,却创造出台湾首位数理天才儿童,造福全人类,我的牺牲是值得的!”  

天才的反面是白痴,天才与白痢只有一线之隔!天才与白痴根本是同义名词!  

罗京鸿觉得自己没力了!好吧!好吧!他也来做一次坏人吧!也许到时有千分之一的机会可以得到美人投怀的好事!即使微乎其微!  

看了十来本小说之后,他才知道这招式有多烂!他觉得自己也快被白痴同化了!还是果真计穷了,什么都好?  

其实他并没有爱上原颖人,可就是不甘心放下。而且执着了数月之久,看到她愈来愈美,但那光影却不是因为他,不禁备感不甘。不甘心她会看上平凡没钱的秦宴儒,而不是他!  

也许…他当真有些喜欢她?不不!急急甩掉那想法,见到一个名媛向他走来,他连忙迎了上去,展现翩翩的风度;见到她的狂喜与羞却,是他身为俊男一生的骄傲!他何必喜欢那个会践踏他自尊的平凡女人…即使身材非常好。唉…看不到的骨头总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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