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4章 偷情的约定(5/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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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小乞丐笑了一下:“我要洗一下头和脸,最少让人看上去不认为我是一个乞丐,这样我才像一个卖酒的。数十万的))”
陈元愣了片刻,多看了那小乞丐两眼。
和这些乞丐谈妥之后,陈元的第一笔生意也就上门了。是一个三十多岁,两个胳膊上肌肉隆起,皮肤黝黑的汉子。
“老板!给打半斤散酒。”
汉子的声音很粗,无论是说话还是外表,一看就知道是靠力气吃饭的。
陈元忙的应了一声:“来了客官!半斤散酒马上到!”
快步跑到酒缸面前,拿起你半斤的勺子,满满一勺下去之后,陈元现壮汉的眼睛还在看着漏斗,当下也不停手,又从缸里舀了一些上来:“客官您就是那豪爽之人,酒少了对不住您!我再给您添点。”
其实一路上连撒带晃,陈元舀上来的酒大多又回到了酒缸里,连一钱都没添到,可那壮汉的脸上却露出的笑容,看了陈元两眼说道:“原来换老板了?我说今天那大狗怎么不在了呢!行,兄弟!你比以前那老头会做生意,以后哥哥喝酒就来你这打!”
陈元忙的拿起小袋花生米:“哥哥慢走!这是兄弟送的,您尝尝。”
壮汉拿过小袋子一看:“哎呦!这东西好!”说完也不等回家了,靠着柱子往边上一坐,拿起酒壶,摊开花生米,坐在地上就先喝两口。
正好又一个人从街口走过,壮汉看见后大喊一声:“狗子!哪去?”
那人扭头看见壮汉:“打点酒,家里小舅子来了。”
壮汉手往陈元一指:“来这,这我兄弟。”
狗子好像犹豫了一下,最终是抹不开面子,提着酒壶过来了:“打八两。”
陈元接过酒壶:“八两老酒!听到了,客官您稍等!”
一只小手从柜台下面伸了上来,陈元只看见一个小小的脑袋瓜子。
“老板,打三两酒。”
陈元伸出手去,摸了一下孩子头顶:“小孩,替你家大人来打酒啊?”
孩子的头顶动了两下,九文大钱从手掌里露了出来,上面都是汗水。
显然,大人交代不能把钱丢了,所以他攥的非常紧。
陈元收起大钱,打了三两酒,然后拿过一个糖球:“叔叔最喜欢听话的孩子了,帮大人打酒的孩子最能干了,来,这是叔叔奖励你的。”
一串糖球,这种奖励对孩子来说已经是最好的了,底下的那个身影明显的跳了一下,陈元看的出孩子很高兴。
没过多长时间,他就看见好几个提着酒壶的孩子跑了过来,一拥到陈元的柜台面前:“老板!打酒是不是有糖球吃?”
人,就是这样。小的时候都经不起诱惑,长大了的也爱占些小便宜。买酒的人多了,自然有些像那壮汉一般,在旁边吃喝一会再回去的。
陈元不会赶这些人走,因为他们的存在让这个柜台显得非常热闹,热闹了,自然就会吸引一些喜欢凑热闹的人,也会让一些好奇的人来看看这里有什么事情。
这是一种好奇的心理,然后,大家都买,我也就买一点,反正身上有余钱的话,喝点酒也不是坏事。
就连那些本来是看看这里为什么这么热闹的人,也觉得大家都在喝,我如果不喝的话是不是有些说不过去呢?
杨掌柜的从来没有想过一晚上能卖光两缸酒。
太阳还有一点余辉的时候,酒缸酒已经见底了。
陈元还没有关门。
见底了还不关门做什么?因为明天杨掌柜是个说话算数的人,明天一早这个酒铺十有就是自己的了。
和那些坐在门口喝酒的酒客聊天没什么不好,先是想知道一下顾客对自己和这个店还有什么看法。最重要的是,酒卖完了你就关门,那就会给这些酒客造成一个直觉,你就是一个卖酒的。
(晚上还有一更,一天三更,绝对不少,兄弟们给点收藏推荐啊!
陈元不想给他们这样一个印象,所以尽管酒卖完了,他依然在和这些人聊天,这样才能酒客们觉得,你不是单纯的做生意,你在想跟他们交朋友。都市文学数十万的))
天色已经黑了,那辆豪华的马车再次来到客栈前。车上还是那四个人,胖子的神情有些沮丧,陈元猜出他是没有找到比这家更好的客栈,只能回来住了。
一行四人进来之后,直奔二楼的房间。胖子看着那些穷酸的生,眉头又皱了起来,仿佛和这些人住在一起是一件很掉他身份的事情。
马夫住在最里面的一个房间,胖子和一个女人住在靠着楼梯的那个房间。
剩下一个女人在中间的那间房住了下来,她显然是丫鬟仆人一类的角色,进进出出的一些杂务都是她来做的。
菱花已经把房间打扫的非常干净,可是这显然不能让胖子满意。他不是对卫生不满意,他根本就不愿意住在这个客栈里面。所以菱花打扫的再干净,胖子也不会满意的。
“小蕾,去街上买檀香回来!要那种五两银子一盒的,把他这里的檀香给我扔了,爷受不了这味道!”
“小蕾,把马车上那床锦缎棉被给我拿上来!这床这么硬,让人怎么睡呀!”
“小蕾!….”
胖子一个劲的折腾,那丫鬟一个劲的楼上楼下跑着,一直跑到胖子折腾累了,这才安稳下来。数十万的))
“爹,他一共卖了六两一钱银子。除去本钱四两三钱,再刨去房钱
陈元愣了片刻,多看了那小乞丐两眼。
和这些乞丐谈妥之后,陈元的第一笔生意也就上门了。是一个三十多岁,两个胳膊上肌肉隆起,皮肤黝黑的汉子。
“老板!给打半斤散酒。”
汉子的声音很粗,无论是说话还是外表,一看就知道是靠力气吃饭的。
陈元忙的应了一声:“来了客官!半斤散酒马上到!”
快步跑到酒缸面前,拿起你半斤的勺子,满满一勺下去之后,陈元现壮汉的眼睛还在看着漏斗,当下也不停手,又从缸里舀了一些上来:“客官您就是那豪爽之人,酒少了对不住您!我再给您添点。”
其实一路上连撒带晃,陈元舀上来的酒大多又回到了酒缸里,连一钱都没添到,可那壮汉的脸上却露出的笑容,看了陈元两眼说道:“原来换老板了?我说今天那大狗怎么不在了呢!行,兄弟!你比以前那老头会做生意,以后哥哥喝酒就来你这打!”
陈元忙的拿起小袋花生米:“哥哥慢走!这是兄弟送的,您尝尝。”
壮汉拿过小袋子一看:“哎呦!这东西好!”说完也不等回家了,靠着柱子往边上一坐,拿起酒壶,摊开花生米,坐在地上就先喝两口。
正好又一个人从街口走过,壮汉看见后大喊一声:“狗子!哪去?”
那人扭头看见壮汉:“打点酒,家里小舅子来了。”
壮汉手往陈元一指:“来这,这我兄弟。”
狗子好像犹豫了一下,最终是抹不开面子,提着酒壶过来了:“打八两。”
陈元接过酒壶:“八两老酒!听到了,客官您稍等!”
一只小手从柜台下面伸了上来,陈元只看见一个小小的脑袋瓜子。
“老板,打三两酒。”
陈元伸出手去,摸了一下孩子头顶:“小孩,替你家大人来打酒啊?”
孩子的头顶动了两下,九文大钱从手掌里露了出来,上面都是汗水。
显然,大人交代不能把钱丢了,所以他攥的非常紧。
陈元收起大钱,打了三两酒,然后拿过一个糖球:“叔叔最喜欢听话的孩子了,帮大人打酒的孩子最能干了,来,这是叔叔奖励你的。”
一串糖球,这种奖励对孩子来说已经是最好的了,底下的那个身影明显的跳了一下,陈元看的出孩子很高兴。
没过多长时间,他就看见好几个提着酒壶的孩子跑了过来,一拥到陈元的柜台面前:“老板!打酒是不是有糖球吃?”
人,就是这样。小的时候都经不起诱惑,长大了的也爱占些小便宜。买酒的人多了,自然有些像那壮汉一般,在旁边吃喝一会再回去的。
陈元不会赶这些人走,因为他们的存在让这个柜台显得非常热闹,热闹了,自然就会吸引一些喜欢凑热闹的人,也会让一些好奇的人来看看这里有什么事情。
这是一种好奇的心理,然后,大家都买,我也就买一点,反正身上有余钱的话,喝点酒也不是坏事。
就连那些本来是看看这里为什么这么热闹的人,也觉得大家都在喝,我如果不喝的话是不是有些说不过去呢?
杨掌柜的从来没有想过一晚上能卖光两缸酒。
太阳还有一点余辉的时候,酒缸酒已经见底了。
陈元还没有关门。
见底了还不关门做什么?因为明天杨掌柜是个说话算数的人,明天一早这个酒铺十有就是自己的了。
和那些坐在门口喝酒的酒客聊天没什么不好,先是想知道一下顾客对自己和这个店还有什么看法。最重要的是,酒卖完了你就关门,那就会给这些酒客造成一个直觉,你就是一个卖酒的。
(晚上还有一更,一天三更,绝对不少,兄弟们给点收藏推荐啊!
陈元不想给他们这样一个印象,所以尽管酒卖完了,他依然在和这些人聊天,这样才能酒客们觉得,你不是单纯的做生意,你在想跟他们交朋友。都市文学数十万的))
天色已经黑了,那辆豪华的马车再次来到客栈前。车上还是那四个人,胖子的神情有些沮丧,陈元猜出他是没有找到比这家更好的客栈,只能回来住了。
一行四人进来之后,直奔二楼的房间。胖子看着那些穷酸的生,眉头又皱了起来,仿佛和这些人住在一起是一件很掉他身份的事情。
马夫住在最里面的一个房间,胖子和一个女人住在靠着楼梯的那个房间。
剩下一个女人在中间的那间房住了下来,她显然是丫鬟仆人一类的角色,进进出出的一些杂务都是她来做的。
菱花已经把房间打扫的非常干净,可是这显然不能让胖子满意。他不是对卫生不满意,他根本就不愿意住在这个客栈里面。所以菱花打扫的再干净,胖子也不会满意的。
“小蕾,去街上买檀香回来!要那种五两银子一盒的,把他这里的檀香给我扔了,爷受不了这味道!”
“小蕾,把马车上那床锦缎棉被给我拿上来!这床这么硬,让人怎么睡呀!”
“小蕾!….”
胖子一个劲的折腾,那丫鬟一个劲的楼上楼下跑着,一直跑到胖子折腾累了,这才安稳下来。数十万的))
“爹,他一共卖了六两一钱银子。除去本钱四两三钱,再刨去房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