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烟火(改)(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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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摊贩顿了顿。
她摸了摸他的头,目光看向了与这个巷子隔着一条马路的大厦。
那里的玻璃幕墙反映出城市的繁华光辉。
她仿佛看见玻璃门后的人们穿着整齐,头发油亮,满脸笑容。
沉默片刻,她眼中的光芒渐渐消失,继续用沙哑的声音吆喝着,“一元一个...”
洪云蹲下来,看了一会儿,他拿起了一个徽章。
这个徽章的中心是一朵郁金香,边角可见未打磨完全的粗糙刻纹,颜色的交界隐隐混着参差不齐的色彩。
“我想要这一个。”洪云凝望着摊贩。
他从口袋中掏出一个硬币,将带有皇冠狮头的那一面压下,轻轻地放在了摊贩的手里。
他握着那枚徽章,转身朝着巷子尽头的巴士站走去。
此时巴士站下聚集了不少人。
白领,学生百无聊赖地等待着。
而其中有一个小孩子显得格格不入。
他静静地蹲在站牌的左侧,有些呆呆地看着马路的对面。
洪云看向马路对面。
现在正是绿灯,无数的车辆快速地通过,而隔着一条马路的便利店却忽然冲出来一个人。
这个人穿着灰旧的风衣,手中抓着一块东西疯狂地奔跑着,身后则是穿着便利服的店员在拿着棍子追着。
风衣男用尽所有的力气奔跑。
在跑到马路围栏附近时,他露出了微笑。
还有四步,他就能跑过这条街。
“嘭——”
一辆大货车疾驰而至,碰撞的巨响与刺耳的刹车声传入人们耳中。
包装袋散落一地,面包被碾压成碎末。
惊呼与怒骂声洋溢不绝。
小孩那一双明亮的双目瞬间失去所有的光芒。
他的声音仿佛被按下了停止键,幼小的身体被冰封,整个人动弹不得。
“扑街,跑?跑?偷东西?!”
穿着便利店服的年轻小伙子用力地踩踏着,“叫你偷东西?扑街!”
他正想要继续多加几分力度,忽然却觉得天旋地转,整个人坐在了地上。
在他渐渐回过神的时候,一张年轻人的面容出现在他的面前。
“贼也有尊严!”洪云冷冷地说道。
川流不息的交通停滞,救护车的声音再度重现。
洪云走到了那个孩子旁边,将一块三文治轻轻地放到他的手里。
那个孩子握着这一块三文治,目光仍然望着一个方向。
一块白色的布盖在了那里。
洪云摸了摸他的头,穿着保良局制服的人也从不远处缓缓走来。
孩子低下头,双目的眼泪潺潺落下。
许久,他才缓缓地抬起头,看着洪云,“哥哥,这里好可怕...”
洪云脱下自己的外套盖着小孩有些单薄的身躯,摸着他的头,轻声低语。
“会改变的..”
“...”
夜幕降临。
斜坡下拐角牛杂佬挥舞着剪刀,三四碗牛杂随意地摆放在推车上。
一缕烟火的气息穿越淡黄色细芒。
一个人从牛杂档旁边疾跑而过,汗水从脸上止不住地滑落。
一辆车停在偏僻的角落,驾驶座坐着一个带着黑色墨镜的男子。
“他今天没有去...”
车中的一位女生小声地说道,目光看向旁边的短发女生,“这么晚了,他还在跑步..”
车内的短发女生望了一眼那远去的身影,平静地对着前方说道:
“阿七,我要知道,今天发生了什么。”
路灯下,洪云奔跑着。
他在斜坡上肆意地迈开步子,他的脑海中不断地如同电影般放送着今天的那一幕。
新警察故事的最后一幕,也就是今天他所见到的那个场景。
他的父亲因为买不起吃的,只能选择去抢,去偷。
这种行为对吗?
不对,这是犯罪。
但是为什么会这样?
因为这里是九十年代的港岛。
高楼大厦的底下是那些只能卖一元一个小商品的摊贩,是那些没有办法上学的小孩,是那些饭都不一定吃得起的人。
洪云因此久久不能释怀。
而且按照港岛的法律,那个小孩以后将会被送到保良局。
但不是所有人都能这样,就这还是自己向光头佬求情才让小孩有这个机会。
而更多的像他一样的小孩,都只能居住在棚户区,毕竟这个年代可是还没有多少公屋的。
棚户区,贫民区,劏房...就是港岛穷人唯一可以生存的地方,也是他们之中很多人一生最后的归宿。
“既然来到港岛,我是否能够做点什么呢?”
他停下脚步,闭眼站在平台上。
许久。
细碎的脚步声在耳边响起。
洪云睁开了眼睛,一个看上去二十多岁的年轻人站在他的面前。
他身材壮硕,浓眉大眼,明亮的双目后仿佛可见一丝燃烧的光芒。
这个年轻人看着洪云,双手握着颈部的毛巾。
“你好..我叫王小明,要不要一起跑一场?”
“我叫洪云。”
两个人一路奔跑,自告士达道跑到皇后大道东。
周围的行人稀少,唯有一块挂着“志凌武馆”四字的黑漆招牌仍旧挂在正中。
“有什么事情的话,跑一次步就能够忘记。”
王小明靠在一边,“你的体质看上去很不错,要不要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