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历史军事 > 我要做皇帝 > 第七百六十二节 打击一小撮(1)

第七百六十二节 打击一小撮(1)(3/3)

推荐阅读: 重生之似水流年   宠物天王   大王饶命   遮天   赘婿   小阁老   我在仙界有道分身   重生之文豪巨星   剑毒梅香  

就跟小偷小摸差不多,撑死罚酒三杯的罪行。

但,实际上,这个罪名,在汉律之中,是极为严重的大罪!

当年刘邦登基称帝后,下令萧何在秦律基础上,修订汉律。

汉律的绝大部分内容,都是抄袭的秦律。

但有几条,却是刘邦明创造的。

这些律法中那条‘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固然是如雷贯耳。

但役使国人过律,却同样是举足轻重的律法。

刘邦设立这条法律的初衷,就是吸取了秦亡教训,为了防止诸侯贵族,肆无忌惮的奴役自己的封国的百姓而设下的高压线。

谁碰谁死!

这样说吧,这个罪名在现在,就跟武帝朝时的巫蛊罪一样。

是属于人渣败类才会去做的事情。

尤其是在舆论界看来,诸侯王和贵族们,本身就是穷奢极欲的富贵之人。

这样的人,却还要役使国人过律,只能说,良心都被狗吃了!

历代以来,所有坐死了这个罪名的人,最好的结果,也不过是一撸到底,废为庶民!(未完待续。)

ps:妈蛋啊,今天我刚买的苹果笔记本,蓝屏了,貌似系统崩溃了

我就不该手贱,去点那个更新,一更新特么就出事了。

然后,弄了一天,也没弄好,大爷的!

只好拿老伙计来开工了!

今天是本月最后一天了,没投月票的同志,请投给我吧!

然后,等下还有一章。

接着,就是新的一个月了。

四月份,全新的征途,全新的战场,貌似历史类也要玩战力榜?

◆.◆





章节目录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键 进入下一页,加入书签方便您下次继续阅读。章节错误?点此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