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古典文学 > 太平广记 > 卷第二百七十妇人一

卷第二百七十妇人一(5/6)

推荐阅读: 重生之似水流年   宠物天王   遮天   小阁老   重生之文豪巨星   我在仙界有道分身   莽荒纪   生活系男神   日月永在  

费衣食。生无所益,不如早死。卖寄之身,可得少钱以供父母,岂不善耶?"父母慈怜不听去。终不可禁止。寄乃行,请好剑及咋蛇犬。至八月朝,便诣庙中坐。怀剑将犬。先作数石米糍蜜麸以置穴口。蛇夜便出,头大如囷,目如二尺镜。闻糍香气,先啖食之。寄便放犬,犬就啮咋。寄从后斫。蛇因踊出,至庭而死。寄入视穴,得其九女髑髅。悉举出。咤言曰:"汝曹怯弱,为蛇所食,甚可哀愍!"于是寄女缓步而归。越王闻之,聘寄为后,拜其父为将乐令,母及姊皆有赐赏。自是东治无复妖邪之法。其歌谣至今存焉。(出《法苑珠林》,原缺,据谈氏初印本附录)
【译文】
东越的闽中县有一座庸岭,从下面到岭顶要走数十里路。在岭北坡的阴湿地带,有一条大蛇,长有七八丈,身围有一丈,当地的土著人对它常常感到恐慌。东治的都尉以及所属县邑的长吏们多有被蛇咬死的,于是使用牛羊祭祀,可是仍然不太平,或者给人托梦,或者告诉巫师,说想要吃十二三岁的童女。都尉令长们都很担忧害怕,就一起去寻找那些婢奴生的或罪犯家的小姑娘先领来养着,到了八月初,便祭送到蛇洞口,蛇到晚上就出来将她吞食了。年年如此,前后已送去了九个童女。有一年,快要到祭礼的日期了,可是没有招募童女。将乐县李诞家有六个女儿没有一个男儿,他的小女儿名叫李寄,应招要去,父母不让,李寄道:"父母不要相留,如今只生了我们六个女儿,没有一个男儿,你们虽有孩子也像没有一样。我活着不会有缇萦拯救父母那样的功劳,不能供养老人,白白地浪费衣服粮食,活着也对家庭无益,不如早点死了。把我卖了,还可以少得一点钱用来供养父母,这不是一件好事吗?"父母仍然疼爱她不让她去,然而终于没能禁止,李寄还是去了。她去求要到一把好剑和一条咬蛇犬,到了八月初,便到庙中来坐,怀中藏着剑并领着狗。她先把几石用蜂蜜炒的糍粑放在洞口,到了晚上蛇便出来了,那蛇头大如谷仓,眼睛如二尺镜,闻到糍粑的香味,先去吞食。这时李寄放出狗,那狗扑上去便咬,李寄随后冲上去用剑砍杀。那蛇于是窜出洞来,到了庙的庭院便死了。李寄到洞中去察看,得到那九个童女的头骨,全举在手中走出来,悲痛地说:"你们太怯弱了,全都被蛇吃掉,实在太可怜了!"于是李寄缓步而归。越王听说此事后,娶李寄为王后,授予她父亲将乐县令,母亲及姐姐们也都有赏赐。从此东治之地再也没有妖邪作乱,那赞颂李寄的歌谣至今还在流传。
义成妻
汉源县人义成妻,壮年无子。夫死将葬,及先殡时,含毒药酒,至未入墓时,抚棺吞之而死。乃为合葬焉。时以状闻,有诏赐帛。事见常琥《国志》。(出《黎州国经》,原缺,据谈氏初印本附录)
【译文】
汉源县人义成的妻子,到了壮年也没生儿子。丈夫死了将要埋葬,在没有下葬之前,她先含上一口毒药酒,等到就要入墓时,她抚着棺材吞酒而死。于是把他们一起合葬。当时皇帝从上奏的文书中知道了这件事,下诏书给予表彰并赐予布帛。此事见于常琥国志。
魏知古妻
唐工部尚书魏知古,性雅正,善属文。年七十,卒于位。妻苏氏不哭。比至,香水洗浴,含袭讫,举声一恸而绝。与尚书同日合丧。时奇其节,以为前代未之有。(原缺,据谈氏初印本附录)
【译文】
唐朝时,工部尚书魏知古,性格文雅正直,善于写文章。七十岁时,死于任上。他的妻子苏氏开始并未哭,等她来到之后,先是用香水为他擦洗身子,再给他口中含上玉换好衣裳之后,一声痛哭而死去,与尚书同日合葬。当时人们十分惊奇她的节操,认为这是从前没有过的。
侯四娘
至德元年,史思明未平,卫州有妇人侯四娘等三人,刺血谒于军前,愿入义营讨贼。(出《独异志》,原缺,据谈氏初印本附录)
【译文】
唐朝至德元年,史思明叛乱尚未平息,卫州曾有侯四娘等三名妇女,刺血为誓拜于军前,要求加入正义之师去讨贼。
郑路女
郑路昆仲有为江外官者,维舟江渚。群偷奄至,即以所有金帛罗列岸上,而恣贼运取。贼一不犯,曰:"但得侍御小娘子足矣。"其女则美色,贼潜知之矣。骨肉相顾,不知所以答。女欣然请行。其贼即具小舟,载之而去。谓贼曰:君虽为偷,得无所居与亲属焉?然吾家衣冠族也。既为汝妻,岂以无礼见逼。若达所止,一会亲族,以托好仇足矣。"贼曰:"诺。"又指所偕来二婢曰:"公既以偷为名,此婢不当有,为公计,不若归吾家。"贼以貌美,其言且顺,顾已无不可者,即自鼓其棹,载二婢而去。女于是赴江而死。(出《玉泉子》,原缺,据谈氏初印本附录)
【译文】
郑路兄弟有到江南去做官的,他们把船停泊在江中的小岛旁,突然来了一群强盗,他们就把所有的金帛等贵重物品都陈放在岸上,任贼人随便拿取。可是贼人却一件不要,说:"只要得到侍御史的小娘子就满足了。"郑路的女儿是个美人,贼人是在暗中知道的。骨肉亲人面面相顾,不知该如何回答为妥,而郑女却欣然同意随他而去。那贼也有小船,便载她而去。郑女对那贼人道:"你虽然以偷盗为生,可是能没有家和亲属吧?然而我家是士大夫家族。如今既然要做你的妻子了,怎么能对我无礼相逼呢?要是到达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章节目录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键 进入下一页,加入书签方便您下次继续阅读。章节错误?点此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