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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则二阴签(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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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亲生二子,虽捐三百金与你之前子亦不为多。”即写关书一扇,分三百金之产业与周可立收执。可立坚辞不受道:“但以母与我归养足矣,不愿产业。”思贤道:“此在你母意何如。”房氏道:“我久有此意,欲奉你终身,或少延残喘,则回周门。但近怀三个月身孕,正在两难。”思贤道:“孕生男女,则你代抚养,长大还我,以我先室为母,你子有母,我亦有前妻。若强你回我家,则你子无母,你前夫无妻,是夺人两天也。向三百产业你儿不受,今交与你,以表二年夫妇之义。”将此情呈于包公,包公为之旌表其门。房氏次年生一子名恕,养至十岁还卫家,后中经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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