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04章 再临《我的团长我的团》(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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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讲HK是英国人强占的,应该趁着把日本人赶回老家的劲儿,也给英国佬点颜色看,免得他们骑在中国人头上作威作福。老头儿对英国人如此印象,可想而知他这个当儿子的在英国人的贸易公司上班,会面临怎样的讽刺挖苦。
“别去烦扰迷龙了,他可不比以前,现在上官姐姐有孕在身,真要迷龙不在家,大人孩子出点儿事算谁的?”
“热死小爷了,这洋人是真能……装,大热天非要在外面披一层这个,就不怕闷出痱子吗?”
小醉说道:“那你饿了吧,我现在就去做饭。”
“矫不矫情?”林跃把他推开:“瞧你这一身汗,比在禅达的时候还要臭。”
“说我死了?还是失踪了?”
“好了,好了,知道了,你赶紧走吧。”
一阵敲门声把他们惊醒,刚才光顾着说话了,没有注意到外面有人经过。
小醉偏了偏头,目光越过孟烦了的肩膀落在来人身上。
怎么可能?
他也不吵吵着去找阿译喝酒了,因为他那个比茅坑里的石头还臭还硬的老爹谁的面子都不卖,但是对林军长,那真是心服口服,再说人家又是老孟家的大恩人,晚上这顿饭指定不会被甩脸子。
距离九龙城寨一公里的东头村边一栋宅子里。
“你找谁?”她一时没有反应过来。
“这四年你都跑哪儿去了?”
要不是……
“你回来了?”
作为曾经在一个土灶里吃饭的战友,他当然知道林跃的饮食习惯,每次吃得最少,但是从来不挑,有时候还会把自己碗里的肉分给叫不出名字的新兵,搞得蛇屁股等人相当不爽,一个不知道哪儿来的菜鸟,搞不好下一场仗就会因为冲得太猛,趴得太慢给子弹打成筛子了,给他们吃肉纯属浪费。
经她提醒,孟烦了打消了去找迷龙喝酒的念头,雷宝需要人照顾,上官戒慈挺着个大肚子干活儿不力,虽说街坊邻里可以搭把手照顾下,但要说为了跟哥们儿喝酒把老婆孩子丢在家里不管,迷龙应该做不出来。
小醉没有掐,孟烦了自己掐了自己一把,肉都掐红了,因为害怕这是假的,结果很疼,疼得呲牙咧嘴,不过脸上的扭曲很快便被狂喜取代,几乎是跑上前,一把抱住曾经出生入死的好战友的肩膀死命拍。
“他没有,快走吧。”孟烦了几乎是把她推出院子的。
这一声“林跃”把旁边的小醉惊醒了,仔细一看,可不正是她跟孟烦了的恩公么。
孟烦了以为这是个梦,想知道给自己的大腿来一下疼是不疼。
这个年代交通不便,既然碰上了,那就搭个顺风车吧。
林跃摆摆手:“这个不急。”
微风吹过,拂动两侧水芹色的稻穗,送来一股草木芬芳。
让他倍感欣慰的是,虽然现实世界没有了《我的团长我的团》这部文学作品,但是他所经历的那个有朋友情战友谊的世界并没有随之崩溃。
对于出现在农田区,林跃不是太意外,因为任意门本就开在狮子山,而此时的HK才历战火不久,还未迎来发展期,连九龙城都是一片城乡结合部的样子,何况是狮子山这样的郊区。
“林……军座……不……林跃……”
林跃看看自己的一身行头,哑然失笑,这是他为了走在路上不显眼,用野狐狸从郊区一户农民手里换来的,当然不可能是新衣服,也就勉强能穿。
不对,如果使激将法,这个自诩东北纯爷们儿的家伙是会为了面子赴约的,但那之后俩人关起门来是吵架冷战,还是被逼着跪搓衣板,外人就不得而知了。
“晚上想吃什么?爸前两天馋馄饨了,要吃北方做法的。”
一件白色圆领短袖T恤,胸口沾了点不知道是菜油还是昆虫体液的污渍,站在一个家庭主妇的角度看,不好洗,下面是码头工人和车夫爱穿的灯笼裤和布鞋,这身穿搭透着一股子“穷”味儿。
孟烦了嫌她啰嗦,赶紧把人往外推:“快去买菜打酒,衣服的事……着急穿去成衣店买两件就是了。”
“……”
“行了,你这工作再辛苦,能有蛇屁股和康丫他们辛苦?那些洋人不也这么穿吗?”
林跃走进客厅,屋子应该是从本地村民手里买的,地板就是大块儿青砖拼接,还碎了两块,当先一张枣木方桌,左右各一把明清流行的官帽椅,看着有些年头了,和中间的枣木方桌有些不搭,不过普通家庭没那么讲究,更何况他们是逃难来此,能在靠近九龙城的区域买房安家,对比后十年大逃港过来的人的境遇,那是好得太多。
穿着一条青布外套的小醉正在苦恼被子雨天发霉的问题,听到门口传来的脚步声赶紧起身相迎。
小醉说道:“爸说话是冲了点,你就不能忍忍吗?”
孟烦了赌气说道:“那我去找阿译。”
小醉直接给了他一个大白眼,啥也没说。
林跃并不意外他们会有这样的反应,四年没有音信,要知道他可是一位军长,连官方都没有切实的说辞,那大家可不是只能认为他死了。
“那你记得给林大哥泡茶,不过我怕壶里的水不够热。”
小醉把脸盆架上的毛巾按在水里泡了泡,尽量拧干上面的水分,递给他擦拭脸上的汗,孟烦了工作的地方在油尖旺区,这边是东头村,骑自行车差不多要半个小时,大热天的穿着西装上下班,可想而知身心有多遭罪。
没有名分也心甘情愿跟个保姆一样伺候孟家人的陈小醉结结巴巴说道:“他们都说你……你……你……”
“我忍了四年了,本以为在这边呆
“别去烦扰迷龙了,他可不比以前,现在上官姐姐有孕在身,真要迷龙不在家,大人孩子出点儿事算谁的?”
“热死小爷了,这洋人是真能……装,大热天非要在外面披一层这个,就不怕闷出痱子吗?”
小醉说道:“那你饿了吧,我现在就去做饭。”
“矫不矫情?”林跃把他推开:“瞧你这一身汗,比在禅达的时候还要臭。”
“说我死了?还是失踪了?”
“好了,好了,知道了,你赶紧走吧。”
一阵敲门声把他们惊醒,刚才光顾着说话了,没有注意到外面有人经过。
小醉偏了偏头,目光越过孟烦了的肩膀落在来人身上。
怎么可能?
他也不吵吵着去找阿译喝酒了,因为他那个比茅坑里的石头还臭还硬的老爹谁的面子都不卖,但是对林军长,那真是心服口服,再说人家又是老孟家的大恩人,晚上这顿饭指定不会被甩脸子。
距离九龙城寨一公里的东头村边一栋宅子里。
“你找谁?”她一时没有反应过来。
“这四年你都跑哪儿去了?”
要不是……
“你回来了?”
作为曾经在一个土灶里吃饭的战友,他当然知道林跃的饮食习惯,每次吃得最少,但是从来不挑,有时候还会把自己碗里的肉分给叫不出名字的新兵,搞得蛇屁股等人相当不爽,一个不知道哪儿来的菜鸟,搞不好下一场仗就会因为冲得太猛,趴得太慢给子弹打成筛子了,给他们吃肉纯属浪费。
经她提醒,孟烦了打消了去找迷龙喝酒的念头,雷宝需要人照顾,上官戒慈挺着个大肚子干活儿不力,虽说街坊邻里可以搭把手照顾下,但要说为了跟哥们儿喝酒把老婆孩子丢在家里不管,迷龙应该做不出来。
小醉没有掐,孟烦了自己掐了自己一把,肉都掐红了,因为害怕这是假的,结果很疼,疼得呲牙咧嘴,不过脸上的扭曲很快便被狂喜取代,几乎是跑上前,一把抱住曾经出生入死的好战友的肩膀死命拍。
“他没有,快走吧。”孟烦了几乎是把她推出院子的。
这一声“林跃”把旁边的小醉惊醒了,仔细一看,可不正是她跟孟烦了的恩公么。
孟烦了以为这是个梦,想知道给自己的大腿来一下疼是不疼。
这个年代交通不便,既然碰上了,那就搭个顺风车吧。
林跃摆摆手:“这个不急。”
微风吹过,拂动两侧水芹色的稻穗,送来一股草木芬芳。
让他倍感欣慰的是,虽然现实世界没有了《我的团长我的团》这部文学作品,但是他所经历的那个有朋友情战友谊的世界并没有随之崩溃。
对于出现在农田区,林跃不是太意外,因为任意门本就开在狮子山,而此时的HK才历战火不久,还未迎来发展期,连九龙城都是一片城乡结合部的样子,何况是狮子山这样的郊区。
“林……军座……不……林跃……”
林跃看看自己的一身行头,哑然失笑,这是他为了走在路上不显眼,用野狐狸从郊区一户农民手里换来的,当然不可能是新衣服,也就勉强能穿。
不对,如果使激将法,这个自诩东北纯爷们儿的家伙是会为了面子赴约的,但那之后俩人关起门来是吵架冷战,还是被逼着跪搓衣板,外人就不得而知了。
“晚上想吃什么?爸前两天馋馄饨了,要吃北方做法的。”
一件白色圆领短袖T恤,胸口沾了点不知道是菜油还是昆虫体液的污渍,站在一个家庭主妇的角度看,不好洗,下面是码头工人和车夫爱穿的灯笼裤和布鞋,这身穿搭透着一股子“穷”味儿。
孟烦了嫌她啰嗦,赶紧把人往外推:“快去买菜打酒,衣服的事……着急穿去成衣店买两件就是了。”
“……”
“行了,你这工作再辛苦,能有蛇屁股和康丫他们辛苦?那些洋人不也这么穿吗?”
林跃走进客厅,屋子应该是从本地村民手里买的,地板就是大块儿青砖拼接,还碎了两块,当先一张枣木方桌,左右各一把明清流行的官帽椅,看着有些年头了,和中间的枣木方桌有些不搭,不过普通家庭没那么讲究,更何况他们是逃难来此,能在靠近九龙城的区域买房安家,对比后十年大逃港过来的人的境遇,那是好得太多。
穿着一条青布外套的小醉正在苦恼被子雨天发霉的问题,听到门口传来的脚步声赶紧起身相迎。
小醉说道:“爸说话是冲了点,你就不能忍忍吗?”
孟烦了赌气说道:“那我去找阿译。”
小醉直接给了他一个大白眼,啥也没说。
林跃并不意外他们会有这样的反应,四年没有音信,要知道他可是一位军长,连官方都没有切实的说辞,那大家可不是只能认为他死了。
“那你记得给林大哥泡茶,不过我怕壶里的水不够热。”
小醉把脸盆架上的毛巾按在水里泡了泡,尽量拧干上面的水分,递给他擦拭脸上的汗,孟烦了工作的地方在油尖旺区,这边是东头村,骑自行车差不多要半个小时,大热天的穿着西装上下班,可想而知身心有多遭罪。
没有名分也心甘情愿跟个保姆一样伺候孟家人的陈小醉结结巴巴说道:“他们都说你……你……你……”
“我忍了四年了,本以为在这边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