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好传球(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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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成为冠军教练后,菲尔杰克逊受到了足够多的追捧。
尤其是72胜10负的战绩创造历史,然后拿下总冠军后。
他和帕特莱利一样,本就是善于包装和营销自己的人。
只不过他们走的是不同的路线,莱利是CBD大背头精英,杰克逊更像藏在吉普赛大篷车里的神秘导师。
杰克逊在NBA执教领域开辟了新的天地,他将球队管理,临场指挥,心灵辅导,还有玄学占卜等一系列过去看起来和主教练无关的东西全都杂糅了进来。
而这一切都是为了掌控,为了胜利,为了冠军。
他将主教练提升到了一个前所未有重要且复杂的地位,当然杰克逊一开始没料到他会走到今天这一步。
最早他只是想在联盟有口饭吃,进入主教练的圈子,从此以后不用为了工作和薪水而发愁。
NBA是个小圈子,教练是一个比球员还要更小的小圈子,教练们会互相介绍、推荐工作,假期一起学习,度假,交流各队的情况,一般人没有人引荐或者领路,是很难进入的,因为岗位太少了。
不过杰克逊并不在这个小圈子里,他和联盟其他大部分教练关系都不是很紧密。
传统的学院派教练不是很看得上他,他像个在法学院大教室里穿着喇叭裤和真丝衬衣的嬉皮士。
有个性的球员型教练对他也不感冒,因为他们互相之间本来就不感冒,比如新成为主教练的拉里伯德就不稀罕和其他教练混在一起,更不指望以后打成一片靠他们推荐工作。
杰克逊走了一条前所未有的路,一条属于他自己的道路。
他真正将芝加哥公牛整合了起来,他激发了乔丹,挖掘了皮蓬和格兰特,并创造性的引入三角进攻,引领了职业篮球的战术潮流。
但阿甘和波特兰开拓者延缓了他成功的脚步,在杰克逊的视角下,波特兰和阿甘是这场游戏的终极BOSS。
在许多个夜晚,杰克逊都会想,如果1991年是芝加哥公牛拿到了冠军,会有什么不一样?
那样的话,终极BOSS一定会变成芝加哥公牛和乔丹吧?
和乔丹想的一样,在杰克逊看来,没有打倒真正的终极BOSS,冠军是不够完整的。
像1970年和1973年的纽约尼克斯,那两次冠军是整个纽约的骄傲。
但他们终究没能在季后赛正面击败比尔拉塞尔的凯尔特人,这是一种缺憾。
1994年甘国阳退役时,杰克逊和乔丹不同,他没有感到遗憾,因为他心里清楚,阿甘一定会回来。
杰克逊等到了阿甘的回归,他得意于此,他认为和阿甘做一个了结,逆转双方战绩的机会到了。
在杰克逊看来,从来不是甘vs乔,而是甘vs菲尔乔丹。
没有菲尔杰克逊的情况下,乔丹面对甘国阳的胜率低的可怜,两个人的成就也不在一个层次上。
等到杰克逊入主公牛,乔丹才真正获得了挑战阿甘的机会,并且乔丹在越来越接近阿甘。
是菲尔杰克逊的脑子迈克尔乔丹的身体和球技,组合在一起,具备了战胜终极BOSS的能力。
“迈克尔如果有阿甘一半的狡诈,1992年我们就不会输。”
杰克逊在内心深处一直这么想着,这个念头折磨了他很多年。
乔丹在他看来太耿直了,在和阿甘的对抗中他总是落于下风。
乔丹也非常的固执,他坚持自己的打法和价值,很少动摇。
有时候他会妥协,但更像是一种宽容,而非真正的改变。
杰克逊时常对此感到头疼,但细想又觉得,这或许就是乔丹之所以是乔丹的原因。
他无法成为阿甘,也不想成为阿甘,他想以自己的方式超越和战胜对手。
其中“以自己的方式”这点尤为重要,否则他应该学奥拉朱旺,加入热火更容易如愿以偿。
当然,乔丹在私下里也和杰克逊说过,“我要是再输给阿甘,真的要考虑一下去洛杉矶或者迈阿密了。”
杰克逊心想,如果真的到了那一步,大家会谅解你的,阿甘那家伙太他妈的变态了。
今天的这场比赛,杰克逊有一点好的发现,现在这支开拓者很孱弱。
各方面都没有达到争冠级别的标准,和四连霸的那支开拓者相去甚远。
坏的发现是,阿甘和过去相差无几,看不到丝毫下滑的迹象。
甚至这家伙更加的老奸巨猾,他做的每件事说的每句话,杰克逊都要怀疑,阿甘是不是在布局。
第三节比赛开打,杰克逊要求球员们摒除杂念,用最值得信任的防守而非三角进攻去取得对开拓者的优势。
首个回合,乔丹就在牛角位接球,背身单吃里德尔,转身后仰跳投出手命中。
甘国阳马上在篮下用转身的勾手命中作为回应——本赛季,甘国阳的勾手数量达到一个新高。
这项古老的技术在甘国阳手上焕发生机,甘国阳是发现在体重增加,爆发力变慢后,勾手是个很省力、好用的进攻手段。
裁判吹了开拓者一次防守犯规,接着乔丹分球底角,皮蓬的三分出手不中。
开拓者迫近比分的机会,但他们的反击被公牛阻截,公牛拿下后场篮板。
乔丹接到罗德曼的策应传球,持球杀入篮下,面对开拓者甘国阳和PJ布朗的双鬼拍门,高难度的
在成为冠军教练后,菲尔杰克逊受到了足够多的追捧。
尤其是72胜10负的战绩创造历史,然后拿下总冠军后。
他和帕特莱利一样,本就是善于包装和营销自己的人。
只不过他们走的是不同的路线,莱利是CBD大背头精英,杰克逊更像藏在吉普赛大篷车里的神秘导师。
杰克逊在NBA执教领域开辟了新的天地,他将球队管理,临场指挥,心灵辅导,还有玄学占卜等一系列过去看起来和主教练无关的东西全都杂糅了进来。
而这一切都是为了掌控,为了胜利,为了冠军。
他将主教练提升到了一个前所未有重要且复杂的地位,当然杰克逊一开始没料到他会走到今天这一步。
最早他只是想在联盟有口饭吃,进入主教练的圈子,从此以后不用为了工作和薪水而发愁。
NBA是个小圈子,教练是一个比球员还要更小的小圈子,教练们会互相介绍、推荐工作,假期一起学习,度假,交流各队的情况,一般人没有人引荐或者领路,是很难进入的,因为岗位太少了。
不过杰克逊并不在这个小圈子里,他和联盟其他大部分教练关系都不是很紧密。
传统的学院派教练不是很看得上他,他像个在法学院大教室里穿着喇叭裤和真丝衬衣的嬉皮士。
有个性的球员型教练对他也不感冒,因为他们互相之间本来就不感冒,比如新成为主教练的拉里伯德就不稀罕和其他教练混在一起,更不指望以后打成一片靠他们推荐工作。
杰克逊走了一条前所未有的路,一条属于他自己的道路。
他真正将芝加哥公牛整合了起来,他激发了乔丹,挖掘了皮蓬和格兰特,并创造性的引入三角进攻,引领了职业篮球的战术潮流。
但阿甘和波特兰开拓者延缓了他成功的脚步,在杰克逊的视角下,波特兰和阿甘是这场游戏的终极BOSS。
在许多个夜晚,杰克逊都会想,如果1991年是芝加哥公牛拿到了冠军,会有什么不一样?
那样的话,终极BOSS一定会变成芝加哥公牛和乔丹吧?
和乔丹想的一样,在杰克逊看来,没有打倒真正的终极BOSS,冠军是不够完整的。
像1970年和1973年的纽约尼克斯,那两次冠军是整个纽约的骄傲。
但他们终究没能在季后赛正面击败比尔拉塞尔的凯尔特人,这是一种缺憾。
1994年甘国阳退役时,杰克逊和乔丹不同,他没有感到遗憾,因为他心里清楚,阿甘一定会回来。
杰克逊等到了阿甘的回归,他得意于此,他认为和阿甘做一个了结,逆转双方战绩的机会到了。
在杰克逊看来,从来不是甘vs乔,而是甘vs菲尔乔丹。
没有菲尔杰克逊的情况下,乔丹面对甘国阳的胜率低的可怜,两个人的成就也不在一个层次上。
等到杰克逊入主公牛,乔丹才真正获得了挑战阿甘的机会,并且乔丹在越来越接近阿甘。
是菲尔杰克逊的脑子迈克尔乔丹的身体和球技,组合在一起,具备了战胜终极BOSS的能力。
“迈克尔如果有阿甘一半的狡诈,1992年我们就不会输。”
杰克逊在内心深处一直这么想着,这个念头折磨了他很多年。
乔丹在他看来太耿直了,在和阿甘的对抗中他总是落于下风。
乔丹也非常的固执,他坚持自己的打法和价值,很少动摇。
有时候他会妥协,但更像是一种宽容,而非真正的改变。
杰克逊时常对此感到头疼,但细想又觉得,这或许就是乔丹之所以是乔丹的原因。
他无法成为阿甘,也不想成为阿甘,他想以自己的方式超越和战胜对手。
其中“以自己的方式”这点尤为重要,否则他应该学奥拉朱旺,加入热火更容易如愿以偿。
当然,乔丹在私下里也和杰克逊说过,“我要是再输给阿甘,真的要考虑一下去洛杉矶或者迈阿密了。”
杰克逊心想,如果真的到了那一步,大家会谅解你的,阿甘那家伙太他妈的变态了。
今天的这场比赛,杰克逊有一点好的发现,现在这支开拓者很孱弱。
各方面都没有达到争冠级别的标准,和四连霸的那支开拓者相去甚远。
坏的发现是,阿甘和过去相差无几,看不到丝毫下滑的迹象。
甚至这家伙更加的老奸巨猾,他做的每件事说的每句话,杰克逊都要怀疑,阿甘是不是在布局。
第三节比赛开打,杰克逊要求球员们摒除杂念,用最值得信任的防守而非三角进攻去取得对开拓者的优势。
首个回合,乔丹就在牛角位接球,背身单吃里德尔,转身后仰跳投出手命中。
甘国阳马上在篮下用转身的勾手命中作为回应——本赛季,甘国阳的勾手数量达到一个新高。
这项古老的技术在甘国阳手上焕发生机,甘国阳是发现在体重增加,爆发力变慢后,勾手是个很省力、好用的进攻手段。
裁判吹了开拓者一次防守犯规,接着乔丹分球底角,皮蓬的三分出手不中。
开拓者迫近比分的机会,但他们的反击被公牛阻截,公牛拿下后场篮板。
乔丹接到罗德曼的策应传球,持球杀入篮下,面对开拓者甘国阳和PJ布朗的双鬼拍门,高难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