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反英雄(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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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引了很多年轻球迷的关注。
凯文加内特,斯蒂芬马布里,马库斯坎比,拉希德华莱士,这些新人在进入联盟时身上无一例外都有纹身,身上可能背着一些案底,这些都是“坏孩子”的标签。
可是谁在乎呢?越是这样,青少年球迷越是喜欢,喜欢他们的叛逆,喜欢他们的桀骜不驯,喜欢他们身上反对传统权威时的闯荡劲头,喜欢他们在球场上热情奔放,不按套路出牌的打法。
不过在所有这些NBA新兴叛逆青年中,最为突出,争议最大,也最吸引眼球的,是1996年的状元秀,阿伦艾佛森。
波特兰一号穿破云层,降落在费城机场,开拓者球员一行人下了飞机,在机场取行李处等候。
科比能看到机场的等候大厅里有阿伦艾佛森的牌,回到酒店打开电视,艾佛森过掉乔丹命中中距离的画面iiu在播放。
一路上,科比总觉得有人在讨论阿伦艾佛森,讨论他超群的得分能力,讨论他只有6尺的身高,讨论他过去的罪行和如今在NBA大放异彩的精彩人生,真的是一个传奇。
对于才18岁还不满19岁的科比来说,一个比他大不了几岁,和他同年进入联盟的年轻后卫已经要成为传奇,是一种极大的刺激。
这个年纪的年轻人心里总是抱着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他们期望自己拥有坎坷、屈折的人生经历,然后自己能战胜这些困难,最终成就一段佳话。
过于幸福美满,还有顺利平稳的成长经历,在年轻人看来缺少伤痛印记,不够酷,不够有故事性。
科比对一般的坎坷还还不够满足,他有一次和阿甘说,“我希望我在40岁,打不动篮球的时候,能死于一场绚烂的意外,这样人们就会永远记得我。”
甘国阳翻了个白眼,回了他一句“你他妈的在放屁,停止无聊的幻想吧,高中生。”
科比当然不会停止幻想,当他回到费城,这种幻想变得更加深重了。
他在这里度过了高中,是他篮球才华彻底释放的四年,他是费城的孩子,这里的一切都让他感到熟悉。
但同时,又很陌生,因为他身穿波特兰开拓者球衣,而费城的篮球英雄不是他,是身穿3号的艾佛森。
1996年选秀大会之前,科比曾经来到费城76人进行试训,和他对位的是刚从休斯敦火箭转会到76人的“疯子”麦克斯韦尔。
麦克斯韦尔因为在火箭不服克里斯韦伯的老大地位而遭到了火箭队的清洗出局,低价卖到了费城76人,这是一个球技高超但脾气非常暴躁的球员。
而科比在试训中毫不畏惧,他积极的和麦克斯韦尔进行对抗,在场边观战的76人经理都担心两个人会打起来,他们打的太凶悍了。
两人在打成9:9后,经理叫停了比赛,他们从科比身上见识到了非凡的斗性,但最后76人还是选择了艾佛森。
因为艾佛森已经在NCAA赛场上展现了超强的得分能力,以及不逊色于科比的斗争心态。
虽然他身上沾染的麻烦比科比要多的多,争议也多的多,但从商业角度考虑,这正是费城76人所需要的。
自1983年夺冠后,这支球队已经堕落太久了,1984年黄金一代的天才他们没能把握住,球队运营的一系列操作可以说稀烂。
到J博士欧文退役,摩西马龙离开,费城76人将近10年时间一无所获,连进季后赛都费劲,球队也没有一个代表性的球员撑场面。
1996年他们终于幸运的拿到了状元签,在结果出来以后,费城球迷就高喊“艾佛森,艾佛森,艾佛森!”
可以说,艾佛森来到76人是众望所归,他为76人带来的巨大的人气,为这个快要腐朽的传统球队带来了新的生机,至于身上的污点,就显得不那么重要了。
和过去这里的超级巨星相比,艾弗森显得那样的特立独行,与众不同。
76人有过张伯伦,康宁汉姆,朱利叶斯欧欧文,摩西马龙,他们要么是巨人,要么风度翩翩。
而艾弗森是个不起眼的小个子,但他的能量超乎想像,费城的球迷期待着艾佛森成为属于他们的迈克尔乔丹。
为什么不是他们的阿甘?因为艾佛森太不像阿甘了,很多年轻球迷都希望年轻球员和球队能够击败阿甘。
比赛日的夜晚,费城国家银行中心,21000个座位全部坐满,在艾佛森成功挑战乔丹后,人们期待着他挑战终极boss,那个完美的古典英雄阿甘。
在体育馆门口的海报上,阿伦艾佛森和甘国阳对立,小个子挑战NBA第一巨人,人们热切期待着艾佛森在比赛中能将甘国阳晃倒。
球队的输赢不是很重要,一对一的对决一定要能赢,这是90年代后期NBA价值观的体现。
球迷们越来越注重个人能力,突破,扣篮,crossover,后仰跳投,是年轻人喜欢模仿的技术。
至于什么团队打法,流畅的传球,空切开后门等等,没意思,大部分青少年才不喜欢看这些。
NBA官方也在有意的在规则上引导,让比赛朝着观众们喜欢的方向改变、进化。
像阿伦艾佛森用crossover晃开乔丹的动作,放在10年前,1986赛季,裁判会毫不犹豫的吹运球违例。
到90年代初,对这些动作的要求已经
凯文加内特,斯蒂芬马布里,马库斯坎比,拉希德华莱士,这些新人在进入联盟时身上无一例外都有纹身,身上可能背着一些案底,这些都是“坏孩子”的标签。
可是谁在乎呢?越是这样,青少年球迷越是喜欢,喜欢他们的叛逆,喜欢他们的桀骜不驯,喜欢他们身上反对传统权威时的闯荡劲头,喜欢他们在球场上热情奔放,不按套路出牌的打法。
不过在所有这些NBA新兴叛逆青年中,最为突出,争议最大,也最吸引眼球的,是1996年的状元秀,阿伦艾佛森。
波特兰一号穿破云层,降落在费城机场,开拓者球员一行人下了飞机,在机场取行李处等候。
科比能看到机场的等候大厅里有阿伦艾佛森的牌,回到酒店打开电视,艾佛森过掉乔丹命中中距离的画面iiu在播放。
一路上,科比总觉得有人在讨论阿伦艾佛森,讨论他超群的得分能力,讨论他只有6尺的身高,讨论他过去的罪行和如今在NBA大放异彩的精彩人生,真的是一个传奇。
对于才18岁还不满19岁的科比来说,一个比他大不了几岁,和他同年进入联盟的年轻后卫已经要成为传奇,是一种极大的刺激。
这个年纪的年轻人心里总是抱着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他们期望自己拥有坎坷、屈折的人生经历,然后自己能战胜这些困难,最终成就一段佳话。
过于幸福美满,还有顺利平稳的成长经历,在年轻人看来缺少伤痛印记,不够酷,不够有故事性。
科比对一般的坎坷还还不够满足,他有一次和阿甘说,“我希望我在40岁,打不动篮球的时候,能死于一场绚烂的意外,这样人们就会永远记得我。”
甘国阳翻了个白眼,回了他一句“你他妈的在放屁,停止无聊的幻想吧,高中生。”
科比当然不会停止幻想,当他回到费城,这种幻想变得更加深重了。
他在这里度过了高中,是他篮球才华彻底释放的四年,他是费城的孩子,这里的一切都让他感到熟悉。
但同时,又很陌生,因为他身穿波特兰开拓者球衣,而费城的篮球英雄不是他,是身穿3号的艾佛森。
1996年选秀大会之前,科比曾经来到费城76人进行试训,和他对位的是刚从休斯敦火箭转会到76人的“疯子”麦克斯韦尔。
麦克斯韦尔因为在火箭不服克里斯韦伯的老大地位而遭到了火箭队的清洗出局,低价卖到了费城76人,这是一个球技高超但脾气非常暴躁的球员。
而科比在试训中毫不畏惧,他积极的和麦克斯韦尔进行对抗,在场边观战的76人经理都担心两个人会打起来,他们打的太凶悍了。
两人在打成9:9后,经理叫停了比赛,他们从科比身上见识到了非凡的斗性,但最后76人还是选择了艾佛森。
因为艾佛森已经在NCAA赛场上展现了超强的得分能力,以及不逊色于科比的斗争心态。
虽然他身上沾染的麻烦比科比要多的多,争议也多的多,但从商业角度考虑,这正是费城76人所需要的。
自1983年夺冠后,这支球队已经堕落太久了,1984年黄金一代的天才他们没能把握住,球队运营的一系列操作可以说稀烂。
到J博士欧文退役,摩西马龙离开,费城76人将近10年时间一无所获,连进季后赛都费劲,球队也没有一个代表性的球员撑场面。
1996年他们终于幸运的拿到了状元签,在结果出来以后,费城球迷就高喊“艾佛森,艾佛森,艾佛森!”
可以说,艾佛森来到76人是众望所归,他为76人带来的巨大的人气,为这个快要腐朽的传统球队带来了新的生机,至于身上的污点,就显得不那么重要了。
和过去这里的超级巨星相比,艾弗森显得那样的特立独行,与众不同。
76人有过张伯伦,康宁汉姆,朱利叶斯欧欧文,摩西马龙,他们要么是巨人,要么风度翩翩。
而艾弗森是个不起眼的小个子,但他的能量超乎想像,费城的球迷期待着艾佛森成为属于他们的迈克尔乔丹。
为什么不是他们的阿甘?因为艾佛森太不像阿甘了,很多年轻球迷都希望年轻球员和球队能够击败阿甘。
比赛日的夜晚,费城国家银行中心,21000个座位全部坐满,在艾佛森成功挑战乔丹后,人们期待着他挑战终极boss,那个完美的古典英雄阿甘。
在体育馆门口的海报上,阿伦艾佛森和甘国阳对立,小个子挑战NBA第一巨人,人们热切期待着艾佛森在比赛中能将甘国阳晃倒。
球队的输赢不是很重要,一对一的对决一定要能赢,这是90年代后期NBA价值观的体现。
球迷们越来越注重个人能力,突破,扣篮,crossover,后仰跳投,是年轻人喜欢模仿的技术。
至于什么团队打法,流畅的传球,空切开后门等等,没意思,大部分青少年才不喜欢看这些。
NBA官方也在有意的在规则上引导,让比赛朝着观众们喜欢的方向改变、进化。
像阿伦艾佛森用crossover晃开乔丹的动作,放在10年前,1986赛季,裁判会毫不犹豫的吹运球违例。
到90年代初,对这些动作的要求已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