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节(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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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也不在意——「哎嗒—」
果然。
告别了侍郎府的夫人小姐们,元初虹将马车驾到天台寺门口。此番回程,就只一个十五岁的阿福驾车,
幸好他身手俐落,同行的还有两个要回开平探亲的妇人,一路上不致寂寞,也好互相有个照应。
她决定与年迥一道走,所以仔细的对阿福交代:「这是家书,包袱里有十两银子,
以及一此点心,你路上要记得吃,沿路上的驿站都相熟,不致坑你宿夜钱。一路上机警些、小心些,知道吗?」
十五岁的少年有一张俊秀的面孔,自称阿福,是元初虹从栖流所带回来的。倒没想到将他养得长肉之後,会是个好看的孩子。一般普通人的样貌都不会太出色的,相形之下,这个阿福怎麽看也不像是市井小民人家,但却真的是一名小乞儿。
阿福这三天来都像在与谁赌气似的,老不开口。一群丫鬟们拚命向他示好,他甩也不甩,连元初虹唤他,他也是闷闷的。不过由於她整副心思都在年迥身上,压根儿没注意到小男孩的脾气。
他粗鲁的抢过包袱往身边的位置一丢,双眼直视前方,就待她开口说声再见,便要走了。
元初虹看了下天色,近午时了,年回应该快过来接她了。思及此,唇边总有止不住的笑意。
「好了,阿福,路上小心些,走吧。」
少年终於气不过,咬牙道:
「你就这样随便找男人嫁啦?找一个奴才——」
元初虹伸出一手捏起他一边面颊,让他声音出不全。
「我说过了,他不是奴才,只是在别人家里当差。」这小鬼,老是改不了冷嘲热讽的坏毛玻「你这孩子,什麽人也看不顺眼。」
「那家伙配不上咿…」又一边的面颊被夹住,他俊秀的脸孔被两只手蹂躏,横向拉著皮肉。
元初虹训道:
「你哪,以前成天笑我老姑娘、没人要,还说要是我老了无依无靠,你会好心收留我,施舍我一口饭吃。现在有人要娶我啦,你该开心得去放鞭炮才是。别像个泼皮耍赖喔,只不过没陪你走回程而已,你生气啥儿?」
好不容易从她双手里抢回自己发疼的脸,他双颊红扑扑地:「才不是因为那样!我气你乱找人嫁!」
元初虹双手又腰:
「我哪儿乱找人啦?你根本不知道他有多好。要是他现在回到西平县,只怕附近所有媒婆都会死抓著他不放哩。他多有成就啊!从来没有一个离家工作的男子可以像他那麽上进,而且顺利改善了家中困苦的生活。那要多努力才做得到你知道吗?他十二岁就赚到了七文钱——」
「嗟!羞不羞!七文钱也敢现宝?」
「是!七文钱并不多,但他委托我带回他家,给他弟妹买糖吃,从来舍不得在自己身上花一文钱。」
「他自虐嘛!」阿福不觉得那有什麽值得说的。
好想揍他。元初虹握紧双拳控制自己。
「他可以把所有钱财花用在家人身上而不眨眼。对自己吝啬,对家人慷慨,这种品行实属罕见,能与他共度一生,是我的福气。」
「这样就好了吗?跟一个上进的勤劳男人过一辈子粗茶淡饭的生活?你可以更好的!」
「什麽叫更好?」她双眼一眯。
「嫁给一个文生,日後一旦他高中了,你就是官夫人,可以住在官邸,不必再去陪她们应酬、说笑,由她们支使著你跑腿。反过来,你可以养尊处优,支使别人,然後再也不必把自己晒成黑炭,老是千里奔波——」
元初虹大大叹口气:
「那不是好日子,真要那样过,我会疯掉。阿福,我喜欢四处走,喜欢目前的工作。
虽然必须与夫人们应酬,可我不引以为苦。事实上我是怜悯她们的。是,她们生活闲适,
吃好用好,但代价是永远出不了门,见不到外边的天地,更得死命的缠出一双三寸金莲,
痛得没法走路…我的天!没有任何一种享受可诱使我去受那种苦。我的脚虽丑,但走得稳、跑得快。就如我要嫁年回,从不因为他有无财富,日後能不能提供我安适的生活。
我嫁他,只因为我们适合,能当一辈子互相扶持的夫妻。」
「反正我不同意,他根本不能给你幸福——」
「你这小鬼——」忍不住扬起爪子就要再往他面皮扭去,但一只厚实的後方包住她小手——「我不敢说我给的会是她认为的幸福,但这会是我今生努力的目标。」年回不知来多久了,沉稳的嗓音平息了元初虹正旺的火气。
「年回——」她轻叫。
但没有她开口的机会,因为阿福吼声比谁都大。
「你配不上她!以後我会考中进士、会名扬天下,你怎麽也比不上我能给的!」
这是情敌对情敌的叫嚣。
年回打量著俊秀的少年,并没有加以笑弄,心底只微讶著原来初虹不乏爱慕者呢。
「或许日後我是比不上你。」
「年回——」元初虹瞪眼,讨厌他自贬。
他拍拍她,接著道:
「我唯一胜你的是时间。你太小,也太晚,永远追不上我与她十年的情谊。」
很明确的事实,教叫嚣的少年挫败地不语。
元初虹终於明白原来阿福…对她有著…奇怪的感觉。不会吧?她大他那麽多耶!
「这不是理由,不公平!」阿福气弱地道。
元初虹
果然。
告别了侍郎府的夫人小姐们,元初虹将马车驾到天台寺门口。此番回程,就只一个十五岁的阿福驾车,
幸好他身手俐落,同行的还有两个要回开平探亲的妇人,一路上不致寂寞,也好互相有个照应。
她决定与年迥一道走,所以仔细的对阿福交代:「这是家书,包袱里有十两银子,
以及一此点心,你路上要记得吃,沿路上的驿站都相熟,不致坑你宿夜钱。一路上机警些、小心些,知道吗?」
十五岁的少年有一张俊秀的面孔,自称阿福,是元初虹从栖流所带回来的。倒没想到将他养得长肉之後,会是个好看的孩子。一般普通人的样貌都不会太出色的,相形之下,这个阿福怎麽看也不像是市井小民人家,但却真的是一名小乞儿。
阿福这三天来都像在与谁赌气似的,老不开口。一群丫鬟们拚命向他示好,他甩也不甩,连元初虹唤他,他也是闷闷的。不过由於她整副心思都在年迥身上,压根儿没注意到小男孩的脾气。
他粗鲁的抢过包袱往身边的位置一丢,双眼直视前方,就待她开口说声再见,便要走了。
元初虹看了下天色,近午时了,年回应该快过来接她了。思及此,唇边总有止不住的笑意。
「好了,阿福,路上小心些,走吧。」
少年终於气不过,咬牙道:
「你就这样随便找男人嫁啦?找一个奴才——」
元初虹伸出一手捏起他一边面颊,让他声音出不全。
「我说过了,他不是奴才,只是在别人家里当差。」这小鬼,老是改不了冷嘲热讽的坏毛玻「你这孩子,什麽人也看不顺眼。」
「那家伙配不上咿…」又一边的面颊被夹住,他俊秀的脸孔被两只手蹂躏,横向拉著皮肉。
元初虹训道:
「你哪,以前成天笑我老姑娘、没人要,还说要是我老了无依无靠,你会好心收留我,施舍我一口饭吃。现在有人要娶我啦,你该开心得去放鞭炮才是。别像个泼皮耍赖喔,只不过没陪你走回程而已,你生气啥儿?」
好不容易从她双手里抢回自己发疼的脸,他双颊红扑扑地:「才不是因为那样!我气你乱找人嫁!」
元初虹双手又腰:
「我哪儿乱找人啦?你根本不知道他有多好。要是他现在回到西平县,只怕附近所有媒婆都会死抓著他不放哩。他多有成就啊!从来没有一个离家工作的男子可以像他那麽上进,而且顺利改善了家中困苦的生活。那要多努力才做得到你知道吗?他十二岁就赚到了七文钱——」
「嗟!羞不羞!七文钱也敢现宝?」
「是!七文钱并不多,但他委托我带回他家,给他弟妹买糖吃,从来舍不得在自己身上花一文钱。」
「他自虐嘛!」阿福不觉得那有什麽值得说的。
好想揍他。元初虹握紧双拳控制自己。
「他可以把所有钱财花用在家人身上而不眨眼。对自己吝啬,对家人慷慨,这种品行实属罕见,能与他共度一生,是我的福气。」
「这样就好了吗?跟一个上进的勤劳男人过一辈子粗茶淡饭的生活?你可以更好的!」
「什麽叫更好?」她双眼一眯。
「嫁给一个文生,日後一旦他高中了,你就是官夫人,可以住在官邸,不必再去陪她们应酬、说笑,由她们支使著你跑腿。反过来,你可以养尊处优,支使别人,然後再也不必把自己晒成黑炭,老是千里奔波——」
元初虹大大叹口气:
「那不是好日子,真要那样过,我会疯掉。阿福,我喜欢四处走,喜欢目前的工作。
虽然必须与夫人们应酬,可我不引以为苦。事实上我是怜悯她们的。是,她们生活闲适,
吃好用好,但代价是永远出不了门,见不到外边的天地,更得死命的缠出一双三寸金莲,
痛得没法走路…我的天!没有任何一种享受可诱使我去受那种苦。我的脚虽丑,但走得稳、跑得快。就如我要嫁年回,从不因为他有无财富,日後能不能提供我安适的生活。
我嫁他,只因为我们适合,能当一辈子互相扶持的夫妻。」
「反正我不同意,他根本不能给你幸福——」
「你这小鬼——」忍不住扬起爪子就要再往他面皮扭去,但一只厚实的後方包住她小手——「我不敢说我给的会是她认为的幸福,但这会是我今生努力的目标。」年回不知来多久了,沉稳的嗓音平息了元初虹正旺的火气。
「年回——」她轻叫。
但没有她开口的机会,因为阿福吼声比谁都大。
「你配不上她!以後我会考中进士、会名扬天下,你怎麽也比不上我能给的!」
这是情敌对情敌的叫嚣。
年回打量著俊秀的少年,并没有加以笑弄,心底只微讶著原来初虹不乏爱慕者呢。
「或许日後我是比不上你。」
「年回——」元初虹瞪眼,讨厌他自贬。
他拍拍她,接著道:
「我唯一胜你的是时间。你太小,也太晚,永远追不上我与她十年的情谊。」
很明确的事实,教叫嚣的少年挫败地不语。
元初虹终於明白原来阿福…对她有著…奇怪的感觉。不会吧?她大他那麽多耶!
「这不是理由,不公平!」阿福气弱地道。
元初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