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告密(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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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增加了管置。笞用荆条抽条犯人的臀部或者腿部,数量从十次到五十次,是最轻的处罚。其次是杖,用三尺来长的竹竿击打犯人的臀、背、腿,天圣时又规定杖最重不能超过十五两,数量是六十到一百。流顶多三年,配役惩罚更重,要刺面,是集杖、黥、流、役于一身的复合刑罚。  

没有打板子与打棍子的事。  

可是六十杖打下来,也将魏华打得嗷嗷直叫。  

刘知州没有理他,是在考虑这件事揭开后的影响。  

有些哭笑不得,其实自己应当问一问的,既然后生能创出那种书体,或许同样能写出其他古怪的书体。难怪那天他说怎么怎么的,自己干嘛就没有想到?  

若早知道了,影响不那么大,也就算了。但现在影响这么大,郑家子又在京城大闹了一场,这事儿如何收场?这事儿瞒不住了,今天过后,这个刁民准得四处宣扬,不如先写一封奏折,去京城挽回一些影响。  

但他谨慎的性格,没有写,去郑家庄来不及,于是让衙役将武三郎带过来。武三郎不是郑朗,刘知州两句一喝,就一五一十道了出来。包括哥几个挑拨,然后郑朗才让他们鼓起花会,最后才出现笔筒的原原本本,一起说了出来。  

刘知州听完了,嘴中发苦,此时郑朗不在,否则都会上去扭郑朗的耳朵。让武三郎回去,提起笔写了一封信给老太太。咱闹了乌龙,根本就没有四贤者,是郑家子看到花会在即,人小,觉得好玩,弄了一出恶作剧,刻意创立了四种书体,又写了四首好的长短句,刻于竹筒之上,时至今天,下官才得知真相。  

他小,你就宽恕他这一次吧。  

谁家都有小孩子,十二岁的少年,不可能象大人一样懂事。  

看似说得也对,但刘知州也不知道,此时无论老太太,或者四位宰相,会不会将郑朗当作小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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