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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2章 郑爱霞不调解,该怎么判就怎么判(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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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会进行辱骂。”  

“而且他们上了法庭都没有丝毫悔悟之心。”  

“他们的表现,实在无法让我相信他们会精心照顾我方当事人,正因如此,我方当事人才要求入住养老院,而非跟子女共同生活。”  

三个冥顽不灵,无药可救的人,打官司之前就对他们的母亲百般指责甚至是辱骂,经过这场官司之后,双方关系进一步恶化,即便口头上答应得好,但谁知道他们会怎么做?  

郑爱霞在他们身边,想必也不会得到什么好脸色,甚至可能会遭到虐待!  

与其如此,还不如去养老院。  

最起码养老院的护工态度还好点。  

因此,在起诉状中的诉讼请求里便直接写明了,郑爱霞要入住养老院,而一应费用都要由三个被告来承担。  

经过一系列事情之后,郑爱霞也彻底看开了,就当没生过这三个不孝子女。  

自己去养老院住着,无忧无虑,说不定还能多活几年。  

到他们身边也只能是受气,何苦呢?  

听了罗大状的话,刘志刚的律师也无言以对了。  

旁听席上。  

姜白缓缓点头。  

不愧是罗大状,以一敌四占尽上风。  

当然,这也离不开三个大聪明被告的神级表现。  

总之庭审进行到这一步,已经再无悬念。  

遗弃罪肯定是没跑了。  

以三个被告那“桀骜不驯”的表现来看,减刑估计也不太可能。  

对此,三个辩护人自然也心知肚明,脸色变得越来越难看。  

只不过身在其位,就算做样子也得做足。  

依旧在努力辩驳。  

只可惜终究是无用功。  

罗大状语速快,吐字清,逻辑强,在法庭辩论环节占尽上风,将三个对手彻底压制。  

最终,三个辩护人接连放弃挣扎。  

这也意味着,遗弃罪已成定局!  

“张律师,这…现在什么情况啊这是?我怎么感觉非常不妙呢。”刘志华忐忑不已的向着张伟询问。  

张伟没有说话。  

他现在很心累,不想跟猪队友沟通。  

本案刑事上已经辩论完毕,但民事责任的划分尚未明确。  

具体来说,也就是三个子女各自承担赡养责任的比例还没定下来。  

赡养责任,是肯定要承担的。  

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当然也有例外,比如成年子女本身就丧失了劳动力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不需要履行义务——也没能力履行。  

但若是子女为多人,就涉及到赡养责任划分的问题。  

按理来说,多子女应当是平均分配责任,公平公正,谁也别心里不平衡。  

但实际情况往往是复杂的。  

毕竟子女的经济情况、身体状况、家庭结构、工作性质等各方面都存在差异,有的人经济情况较好,生活富足,有的人穷困潦倒,居无定所,有的人身体健康无病无灾,有的人体质虚弱,经常生病…  

如果粗暴的平均划分责任,难免会引发一些问题。  

所以本案在民事责任划分上面,还需要综合考虑三个被告的具体情况。  

这个案子还算比较简单的,毕竟郑爱霞的诉求就只有金钱这一个,不会涉及到去谁家住之类的问题。  

现在要明确的,就是郑爱霞的赡养费(包括养老院费用以及日常开销、医药费等)应该按照怎样的比例来划分。  

简单来说就是,刘志华刘爱玲和刘志刚三人,各自出多少钱。  

“咚——”  

陈忠汉敲响法槌,开口道:“关于三名被告人遗弃罪的辩论到此结束,接下来,针对赡养责任划分进行辩论。”  

“啥意思啊这是?”刘志华有些懵逼。  

张伟小声解释道:“就是你们三个出多少钱的事儿。”  

“哦!”  

刘志华瞬间瞳孔一缩,连忙起身开口道:  

“我,我虽然是长子,但我自己年纪也不小了,再加上常年跑出租,作息颠倒,饮食不规律,导致身体出现不少问题,估计最多再跑一年就准备休息了。”  

“而且我孙子都快出生了,到时候会是一大笔开销,家里负担会加重。”  

“我妹妹的女儿已经上了大学,经常能得到奖学金,我弟弟的儿子同样在上大学,而且平日在做兼职家教,基本能解决自己的生活费。”  

“相比之下,我的经济压力是最大的,我就是想承担更多责任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啊。”  

刘志华情绪异常激动。  

毕竟涉及到钱的事儿,不能不重视。  

他刚说完,刘志刚就迫不及待的开口说道:“我可是家中最小的一个,于情于理都不应该让我承担更多吧?”  

“而且当初我哥买房时钱不够,那就是我妈给添了一笔钱才买得起房,购房款一大半都是我妈出的。”  

“我哥才应该承担更多责任!”  

刘爱玲也紧接着说道:“我是女儿,在家中享受的权利最少,因此承担责任也应该最小…”  

“话不能这么说,在出钱的事情上,就应该量力而行,跟男女没关系。我妹妹虽然离异,但她的经济条件反而是最好的,应该挑大头。”  

“我妈最喜欢弟弟的孙子刘波…”  

一时间,三个被告展开激烈的争论。  

谁不想多出钱。  

但其实,他们的做法并不明智。  

因为这样做很容易会让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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