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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0章 张伟这剧情我熟悉(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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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刘先生,俗话说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也不一定非要考公务员嘛,现在这个社会,就业机会多的是。”  

刘志刚摇头道:“什么工作也没有铁饭碗好啊。”  

能成功上岸确实好,但…你儿子应该是没有机会了。  

律师深深的看了刘志刚一眼,没有说话。  

与此同时。  

刘爱玲也向着自己的律师,开口道:“王律师,我的底线是出点钱,占比不能超过20,毕竟我是女儿,那两个儿子都还在呢,怎么也轮不到我来挑大头啊。”  

王律师微微一笑说道:“刘女士你放心,这个桉子我做足了功课,准备得非常充分。”  

闻言,刘爱玲缓缓点头,内心稍安。  

殊不知…  

做足功课,准备充分,并不意味着可以打赢官司,更不意味着能免除刑事责任!  

显然刘爱玲并没有跟律师打交道的经验,自然听不出他这话的言外之意。  

就在此时,法官走了进来。  

依旧是姜白的老熟人,刑一庭的法官,陈忠汉。  

“冬——”  

陈忠汉敲响法槌,沉声开口:  

“今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之规定,龙城滨江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依法公开审理被告刘志华、刘志刚、刘爱玲三人遗弃老母亲一桉。”  

“由我,陈忠汉担任审判长,并依法组建合议庭。”  

“现在,正式开庭!”  

“请原告方宣读起诉状,陈述桉由!”  

话音落下,罗大状双手捧着起诉状站起身,开始宣读:  

“我方当事人郑爱霞女士有两子一女,但自从八年前开始,他们便拒绝对我方当事人履行赡养义务…”  

罗大状声音浑厚而洪亮,吐字清晰,掷地有声。  

言辞控诉刘志华三人这八年来的所作所为。  

不给钱,不看望,态度恶劣…  

简直就好像是完全不相干的陌生人一样,不,还不如陌生人呢。  

毕竟对待陌生人也不可能态度那么恶劣。  

“这,这不是白眼儿狼吗?”  

“简直就是畜生!要是我儿子敢这么对我,我把他腿打断!”  

“那三个人看着人模狗样的,良心都被狗吃了吗,怎么能这么狠心,完全不管生他们养他们的老母亲呢?”  

旁听席上,不少来旁听这次庭审的人都被气得不轻。  

纷纷出言指责三个被告。  

这种不孝行为,不管在什么年代,不管在什么地方,都会遭到人们的唾弃!  

百善孝为先。  

如果一个人连基本的“孝”都做不到,那他简直不配为人。  

三个被告自然听到了这些指责,一个个脸色涨红,握紧了拳头。  

“别乱说话,法官会控制场面。”  

张伟连忙提醒和警告自己的当事人,生怕他做出什么过激的举动。  

另外两个律师同样如此。  

果然。  

“冬——”  

陈忠汉敲响了法槌,开口道:“请注意遵守法庭秩序,原告方,你继续宣读起诉状。”  

“…被告人长达八年时间没有履行赡养母亲的义务和责任,并且导致我方当事人患了中度抑郁,符合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遗弃罪的构成要件。”  

“请求法院判决三名被告遗弃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最后,罗大状陈述了诉讼请求。  

除了要求罪名成立之外,更主要的是要承担起赡养义务。  

鉴于郑爱霞和三个子女关系彻底恶化,并且后者的人品也不足以让人相信,所以在赡养义务这块,起诉状中明确指出郑爱霞以后会入住养老院,一切费用由三个子女承担。  

他们还需要每月额外给郑爱霞一定数额的赡养费。  

除此之外,如果郑爱霞生病或者受伤,三个子女必须看望、照顾并且负责医药费。  

这些都是硬性要求,明确写在起诉状里的。  

如果胜诉,那是很可能具体的写在判决书里,具有法律效力,即便刘志华他们想不承担都不行。  

罗大状宣读完起诉状之后,陈忠汉缓缓点头,看向被告席位,开口问道:“被告人,方才原告律师所说,与你们收到的起诉副本是否一致?”  

“是。”  

“一致。”  

三人回答。  

陈忠汉又道:“对此,你们有没有什么异议,请依次发言。”  

刘志华三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似乎谁也不想当这个出头鸟。  

最终还是刘爱玲率先开口了:“我承认我在赡养母亲的事情上做得不够好,对她关心不到位,但是我绝对不承认自己犯了遗弃罪!”  

“十几年前我就离异了,我一个女人在这里无依无靠,自己辛辛苦苦把女儿拉扯大,个中心酸谁又能理解呢?”  

“我真不是不想照顾母亲,实在是精力有限啊…”  

旁边,刘爱玲的律师眉头顿时紧皱起来。  

这娘们儿…怎么不按照自己给她的陈述词来说呢!  

律师给刘爱玲准备了陈述词,基本策略就是认罪,然后卖惨,一方面博得合议庭的同情,另一方面,在最后分配责任的时候,也会对她有所帮助。  

刘爱玲可倒好,卖惨是做到了,可她并没有认罪!  

反而是一口咬定自己不存在遗弃行为。  

这一手,直接把律师打了个措手不及。  

本来这是个罪轻辩护的,被她活生生搞成了无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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