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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七章 要是怕后果,就不当警察了(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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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这么肯定自己没看错?”他问道。  

“当然。”女人重重地点了下头:  

“我当时进去就是为了看孩子的,怎么可能会看错。”  

“说是抢救室,在我看来和手术室没什么区别,最多也就三十多平的面积,扫一眼就能看个遍。”  

“孩子就不能在…”于大章硬是把后面的话咽了回去。  

孩子除了在床上还能在哪,总不能在房间的角落里吧。  

医生护士围着床,却把孩子扔墙角了。  

那画面实在无法想象。  

所以,不用考虑其他地方,只要孩子没在医疗床上,就可以判定医院有问题。  

于大章又换了一个问题。  

“你报警后,警方多久才到?”  

女人回忆了一下:  

“应该没多久,具体时间我没记,当时太着急了。”  

“你估摸一下。”于大章很平静,像是在询问一件很普通的事情。  

这种时候不能给对方造成压力,既要表现出足够重视,还要让对方觉得这只是一次普通的聊天。  

要是被误认为是审讯,那就适得其反了。  

“大概十多分钟吧。”  

女人说完,还不忘替当时的警员解释一句:  

“儿科在四楼,上楼也是要花费一些时间的,他们来的已经很快了。”  

十多分钟时间就将人给弄回来了…于大章和女人想的根本就不是一回事。  

他在算路程。  

假设孩子当时真被转移走了,一定是在孩子无意识的情况下。  

医院人多眼杂,他们不敢直接将孩子抱走或者背走。  

最好的办法是用转运床或者轮椅。  

不,轮椅也不行。  

人在无意识的情况下,在轮椅上是坐不住的,用带子之类的辅助工具固定,肯定会引起怀疑。  

那就只剩转运床了。  

从医院的一楼到四楼,算上在电梯里的时间,即便一路畅通无阻,这段路程至少也需要十分钟之久。  

由此可见,哪怕孩子真被转移了,依然没有超出医院的范围。  

那问题来了。  

就算要对孩子做点什么,为什么要先将孩子转移到医院的另一个地方?  

这不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么。  

还是说,有些事情无法在抢救室里完成。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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