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五章 战争是门肮脏的生意(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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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会找找”
“佣兵算了吧!”胡摆手道:“那群家伙眼睛里只有金币,哪有半点忠诚可言”
“真要是到了战场上,遇到什么危险,他们第一时间想到的肯定是把我的戒指从尸体上了卖钱!”
佣兵几乎就是见钱眼开的代名词,为了独占任务收益背刺同伴的故事屡见不鲜。
以至于有人形容佣兵为“361”。
“3周换一次情人,6个月换一次装备,1年换一批队友。”
就是这种低劣风评,才让贵族们很少会将佣兵收为骑士、护卫,哪怕他们身手的确不错;即便是商人,和佣兵多半也只有商业往来,从不深交。
“对了,我这还真有个选择。”葛朗从腰囊里取出一张羊皮纸海报放在桌面上。
胡接过去一看:“染血弯刀竞技大赛......”
“这不是佣兵公会举办的吗”
葛朗道:“是佣兵公会举办的不假,不过我听说最近有个小子声名鹊起,是雄鹰镇本地人,并不是佣兵出身,你可以试着招揽一下。”
“算了吧,这种比赛,超凡哪会去参加啊。”胡厦摇摇头,将海报扔在了桌上:“还是等塞弗林来了我再问问吧。”
葛朗惊得甚至忘记了把海报收好:“塞弗林今天也要来”
塞弗林是葛朗和胡厦的同学,同样参加了上一次征讨山地领的行动,一身光明斗气当时可是耀眼极了。
不过与葛朗不同,塞弗林隶属于本地派,和托尔他们走得很近。
“是啊。”胡厦点点头:“我想着学院出来的,就咱们3个混的最好,一起聚聚嘛。”
“不过现在还没来,是不是遇到什么麻烦了”
“呵,呵呵。”葛朗皮笑肉不笑:
“这混蛋,不遇到麻烦事,才奇怪呢!”
第四百五十六章为什么追我“为什么追我”
雄鹰镇外,一个名叫麦哈衣的男人正在黄昏中惊惶奔跑。
他跑得是那样快,那样急躁,跑到脚尖点地,跑到双臂都快摆出幻影,就好像身后跟着一头魔兽似的。
但在他身后跟着的不是野兽,而是一个沉默的战士,哪怕穿着全身板甲,依旧步履如风。
麦哈衣想不通后面那人为什么要追他。
他今年已有40岁,发际线高耸,满脸皱纹,牙都是黄的,脚上穿着破烂皮靴,身上的衣服补丁摞补丁。
无论劫色还是劫财,都不该选择他啊!
深秋夜晚,泥土湿滑。
一不小心,麦哈衣的脚尖踩在了一片树叶上,树叶下垫着一块带有棱角的石头,于是他脚尖顺着石头表面踩进泥土、脚腕贴在地上,整个人噗通一声栽倒了下去。
“你、你别过来”麦哈衣转过身,挣扎着向后退:
“你别过来啊!”
可那战士却像是根本没有听到一样,一步步走到男人面前,掀开了自己的面甲,露出一张年轻的严肃面孔。
看起来还挺英俊的,就是下巴有点歪,左高右低,让整个人的气质显得不太正经。
“塞弗林,雄鹰军第6军团队长。”战士指了指自己胸前的纹章。
男人愣在原地,用脏兮兮的手揉了揉眼睛。
雄鹰军我怎么惹到雄鹰军了要是被鹰眼守卫抓了,还有点道理可讲;要是落在雄鹰军手里,那下场可就难说了!
麦哈衣吞了口唾沫:“这位长官,这位骑士大人,我错了,我知道错了!”
“哦,知道就好。”塞弗林双手抱胸:“我这个人素来宽宏大量,从不与人斤斤计较,你说说看,自己错在哪了。
“要是说对了,我未必不能饶你一次。”
“啊这......”麦哈衣愣了一下,盯着塞弗林的眼睛,死活想不起来自己什么时候遇到过他。
可是看到塞弗林腰间的长剑,也又不能不说,只好硬着头皮猜测:
“那个......我上星期,在鹰爪街偷了一个女人的钱袋,那女人和大人您有关”
“还有!还有3个月前,我闯了一次空门,不过我不是主谋!而且就拿了一只座钟,还碰坏了,现在就在我家里放着呢。”
“要不就是半年前那次可那次抢劫,我全程都没动手啊,就是在那帮强盗撤退时,捡了点他们不要的,这总不能说是犯法吧”
连着三次都没听到自己想要的答案,塞弗林叹了口气:
“10年前......”
冷汗刷一下从麦哈衣额头上流了出来!
难不成是10年前,我杀人藏尸的事发了苦主找上门来了他身体抖得不像样子,整个人蜷缩在一起,瞳孔因为恐惧缩成了针尖大小,整个人瘫在地上:“我......”
“你卖了一件棉衣。”
“啊”麦哈衣没跟上其中思路。
塞弗林冷着脸道:“10年前,就在雄鹰镇老街,你卖了一件棉衣给一位刚到雄鹰镇的小孩。”
“也就是我的一个朋友。”
“那棉衣卖了27枚铜币,扫光了我朋友手中所有零钱。”
“你知道后来发生了什么吗”
麦哈衣呆滞地摇摇头:“不,不知道......”
“你卖得那条棉衣,两条袖子一长一短,根本就没法穿!”塞弗林眼睛都红了,语气充满控诉:
“10年,整整10年,你知道我这10年是怎么过得吗!”
“我当时才12岁,你知道穿着那条烂棉衣出去被人耻笑
“佣兵算了吧!”胡摆手道:“那群家伙眼睛里只有金币,哪有半点忠诚可言”
“真要是到了战场上,遇到什么危险,他们第一时间想到的肯定是把我的戒指从尸体上了卖钱!”
佣兵几乎就是见钱眼开的代名词,为了独占任务收益背刺同伴的故事屡见不鲜。
以至于有人形容佣兵为“361”。
“3周换一次情人,6个月换一次装备,1年换一批队友。”
就是这种低劣风评,才让贵族们很少会将佣兵收为骑士、护卫,哪怕他们身手的确不错;即便是商人,和佣兵多半也只有商业往来,从不深交。
“对了,我这还真有个选择。”葛朗从腰囊里取出一张羊皮纸海报放在桌面上。
胡接过去一看:“染血弯刀竞技大赛......”
“这不是佣兵公会举办的吗”
葛朗道:“是佣兵公会举办的不假,不过我听说最近有个小子声名鹊起,是雄鹰镇本地人,并不是佣兵出身,你可以试着招揽一下。”
“算了吧,这种比赛,超凡哪会去参加啊。”胡厦摇摇头,将海报扔在了桌上:“还是等塞弗林来了我再问问吧。”
葛朗惊得甚至忘记了把海报收好:“塞弗林今天也要来”
塞弗林是葛朗和胡厦的同学,同样参加了上一次征讨山地领的行动,一身光明斗气当时可是耀眼极了。
不过与葛朗不同,塞弗林隶属于本地派,和托尔他们走得很近。
“是啊。”胡厦点点头:“我想着学院出来的,就咱们3个混的最好,一起聚聚嘛。”
“不过现在还没来,是不是遇到什么麻烦了”
“呵,呵呵。”葛朗皮笑肉不笑:
“这混蛋,不遇到麻烦事,才奇怪呢!”
第四百五十六章为什么追我“为什么追我”
雄鹰镇外,一个名叫麦哈衣的男人正在黄昏中惊惶奔跑。
他跑得是那样快,那样急躁,跑到脚尖点地,跑到双臂都快摆出幻影,就好像身后跟着一头魔兽似的。
但在他身后跟着的不是野兽,而是一个沉默的战士,哪怕穿着全身板甲,依旧步履如风。
麦哈衣想不通后面那人为什么要追他。
他今年已有40岁,发际线高耸,满脸皱纹,牙都是黄的,脚上穿着破烂皮靴,身上的衣服补丁摞补丁。
无论劫色还是劫财,都不该选择他啊!
深秋夜晚,泥土湿滑。
一不小心,麦哈衣的脚尖踩在了一片树叶上,树叶下垫着一块带有棱角的石头,于是他脚尖顺着石头表面踩进泥土、脚腕贴在地上,整个人噗通一声栽倒了下去。
“你、你别过来”麦哈衣转过身,挣扎着向后退:
“你别过来啊!”
可那战士却像是根本没有听到一样,一步步走到男人面前,掀开了自己的面甲,露出一张年轻的严肃面孔。
看起来还挺英俊的,就是下巴有点歪,左高右低,让整个人的气质显得不太正经。
“塞弗林,雄鹰军第6军团队长。”战士指了指自己胸前的纹章。
男人愣在原地,用脏兮兮的手揉了揉眼睛。
雄鹰军我怎么惹到雄鹰军了要是被鹰眼守卫抓了,还有点道理可讲;要是落在雄鹰军手里,那下场可就难说了!
麦哈衣吞了口唾沫:“这位长官,这位骑士大人,我错了,我知道错了!”
“哦,知道就好。”塞弗林双手抱胸:“我这个人素来宽宏大量,从不与人斤斤计较,你说说看,自己错在哪了。
“要是说对了,我未必不能饶你一次。”
“啊这......”麦哈衣愣了一下,盯着塞弗林的眼睛,死活想不起来自己什么时候遇到过他。
可是看到塞弗林腰间的长剑,也又不能不说,只好硬着头皮猜测:
“那个......我上星期,在鹰爪街偷了一个女人的钱袋,那女人和大人您有关”
“还有!还有3个月前,我闯了一次空门,不过我不是主谋!而且就拿了一只座钟,还碰坏了,现在就在我家里放着呢。”
“要不就是半年前那次可那次抢劫,我全程都没动手啊,就是在那帮强盗撤退时,捡了点他们不要的,这总不能说是犯法吧”
连着三次都没听到自己想要的答案,塞弗林叹了口气:
“10年前......”
冷汗刷一下从麦哈衣额头上流了出来!
难不成是10年前,我杀人藏尸的事发了苦主找上门来了他身体抖得不像样子,整个人蜷缩在一起,瞳孔因为恐惧缩成了针尖大小,整个人瘫在地上:“我......”
“你卖了一件棉衣。”
“啊”麦哈衣没跟上其中思路。
塞弗林冷着脸道:“10年前,就在雄鹰镇老街,你卖了一件棉衣给一位刚到雄鹰镇的小孩。”
“也就是我的一个朋友。”
“那棉衣卖了27枚铜币,扫光了我朋友手中所有零钱。”
“你知道后来发生了什么吗”
麦哈衣呆滞地摇摇头:“不,不知道......”
“你卖得那条棉衣,两条袖子一长一短,根本就没法穿!”塞弗林眼睛都红了,语气充满控诉:
“10年,整整10年,你知道我这10年是怎么过得吗!”
“我当时才12岁,你知道穿着那条烂棉衣出去被人耻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