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四章 还赠故人(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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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也给顾担递过来一壶酒,说道“这酒是农家劣酒,顾大人可能喝不惯,您别嫌弃。”
“怎会嫌弃?”
接过酒壶,顾担学着他们的样子,将其中一半都倾倒在坟包前,大口的吞咽着那冰凉的酒水。
劣酒入喉,冰凉刺骨间有一丝辛辣,刺喉、暖胃,竟还有些烧心。
这么些年过去,仔细想来,这倒还真是他第一次和丁季饮酒,却是在坟包前。
那三人又在坟包前叙了一会儿话,便结伴离去了。
便是冬日,也还有活儿要干,没到最冷的时候,出去能捡点柴都算是一件好事儿,自是不会呆的太久,烧完纸便算尽了心意。
等到连黑色的余烬都不再发红,顾担扔上去些雪堆,拍了拍墓碑,说道“替你报仇了只是晚了点。”
起身正要离开,却见到有个熟悉的身影走在更前方些。
顾担的目力极好,认错人这种事几乎不可能发生在武道宗师的身上,一瞬间他便笃定,自己没有看错。
快步赶了过去,带着些许讶异的声音一同响起。
“顾哥?”
“小依?”
那人正是林小依。
她披着一件厚厚的袍子,相比起母仪天下的皇后身份,那件袍子未免有些不搭调,粗糙、宽大,袖子处和肩膀处还有着细密针脚所缝补过的痕迹,完全不像是宫中贵人的衣物,反而像厚实些的人家不舍得丢掉的冬衣。
哪怕披着这样显得有些破旧甚至拮据的冬衣,林小依还是很好看,眉眼如画,姿容清秀,保养极好的肌肤比雪还要更白嫩些许,只是有些厚重和宽大的冬衣掩盖住了窈窕的身形,显得有些臃肿。
猛地看上去,林小依就像是从哪里逃出来的,随便披了一件冬衣的大家闺秀。
“你怎么在这里?”
顾担率先问了出来。
这地方可是在皇都中都“赫赫有名”的乱葬岗,委实不是什么好去处,都是些家中彻底无人又无余财之人才会选择的地方。
无论是哪样,跟林小依的情况都不太符合。
“我来祭拜爹娘。”
林小依的眼圈红红的,此时眼眸间也添了些许水润,显然刚刚哭过,声音都带着一丝与往日不同的嘶哑,像是个孤苦伶仃的小可怜。
“林御医他们?”
顾担眉头微微皱起,“怎会葬在此处?祖地呢?”
人与人是不同的,便是同样遭受了抵御不住的厄难也是如此。
这个时代讲究入土为安,能够葬在祖地的话,自然是葬在祖地最好,后人也好有个地方去祭拜。
再说林御医和林小依的娘亲虽是不在了,可林小依还在呢,更何况还有着太医院的一帮太医,这种事情只要提起来,多少会搭把手,怎么也不至于葬在此地才是。
林小依贝齿轻咬红唇,勉强挤出一个苍白的笑脸,说道“爹爹在时.跟族里人关系不怎么好,他们都说族里花了那么大的力气,好不容易出来个御医,也不想着点家里人,还有人来太医院闹了几次,后来便渐渐不怎么联系。
再后来.爹爹死了,家里人也不同意葬在祖地。说是既然得罪了皇子,又不顾家族,怎好意思再去玷污祖地呢?我也不想去看他们的脸色,就葬在了这里。”
“这”
顾担一愣,这种家事,当真难以言说。
清官难断家务事,这个时代讲究的就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同理,不管谁当官,要是不给自己人方便,是必然会被戳脊梁骨的,甚至在官场的风评也绝不会好。
毕竟连血脉至亲的关系你都不在乎,还能在乎什么?谁还敢信你?
御医这个官职说来不大,但人脉确实颇广,单纯想给人找混日子的地方,倒也不算多难,已经是普通人足以仰望的地位了。
可族中的人显然怨恨林御医不肯关照,竟连祖地都不肯让葬,可想而知怨恨到了何种程度。
“其实也没什么的”
林小依吸了吸鼻子,说话间有些许白气扑打,仍是笑着的模样,故作轻松的说道“反正爹娘也只有衣冠冢。衣冠冢的话,也算不得入土为安,葬在哪里有什么区别呢?我记得来祭拜就可以啦!”
顾担默然。
当初三皇子纵马追杀闯入皇家捡柴的农夫,结果摔下马来,又被马给压在身下,传唤了太医令和林御医。
林御医诊治之后,直言此伤势瘫痪难免,被愤怒的三皇子命人给砍了,连求情的太医令都没有逃过一劫。
七天后,林小依的生母不忍丈夫连死都落不得安生,便自己一个人偷偷跑去三皇子的府邸,祈求能够收敛林御医的尸骸,被家仆乱棍打死。
三皇子知道消息后,让人将其剁碎了喂狗。
自是没有尸骸的。
再再后来啊,性情毒辣无比,越发爆戾乖张的三皇子被侍女联手用白绫给勒死。
哪怕此时林小依贵为皇后之尊,这份仇恨也得不到消解。
人都死了,便是拖出来鞭尸,又算得了什么呢?不能弥平生者的半分苦痛,只是平添诸多遗憾。
顾担还记得那个时候尚且年幼,也没有嫁人的林小依梨花带雨的问自己。
‘顾哥,我的娘亲和爹爹都是好人,诊治病人也未曾出错过为什么会这样?’
一晃十五年,林小依站在了女子权利的最巅峰,可过去的事情,终究已经无法挽回。
顾担和之前两次一样,还是
“怎会嫌弃?”
接过酒壶,顾担学着他们的样子,将其中一半都倾倒在坟包前,大口的吞咽着那冰凉的酒水。
劣酒入喉,冰凉刺骨间有一丝辛辣,刺喉、暖胃,竟还有些烧心。
这么些年过去,仔细想来,这倒还真是他第一次和丁季饮酒,却是在坟包前。
那三人又在坟包前叙了一会儿话,便结伴离去了。
便是冬日,也还有活儿要干,没到最冷的时候,出去能捡点柴都算是一件好事儿,自是不会呆的太久,烧完纸便算尽了心意。
等到连黑色的余烬都不再发红,顾担扔上去些雪堆,拍了拍墓碑,说道“替你报仇了只是晚了点。”
起身正要离开,却见到有个熟悉的身影走在更前方些。
顾担的目力极好,认错人这种事几乎不可能发生在武道宗师的身上,一瞬间他便笃定,自己没有看错。
快步赶了过去,带着些许讶异的声音一同响起。
“顾哥?”
“小依?”
那人正是林小依。
她披着一件厚厚的袍子,相比起母仪天下的皇后身份,那件袍子未免有些不搭调,粗糙、宽大,袖子处和肩膀处还有着细密针脚所缝补过的痕迹,完全不像是宫中贵人的衣物,反而像厚实些的人家不舍得丢掉的冬衣。
哪怕披着这样显得有些破旧甚至拮据的冬衣,林小依还是很好看,眉眼如画,姿容清秀,保养极好的肌肤比雪还要更白嫩些许,只是有些厚重和宽大的冬衣掩盖住了窈窕的身形,显得有些臃肿。
猛地看上去,林小依就像是从哪里逃出来的,随便披了一件冬衣的大家闺秀。
“你怎么在这里?”
顾担率先问了出来。
这地方可是在皇都中都“赫赫有名”的乱葬岗,委实不是什么好去处,都是些家中彻底无人又无余财之人才会选择的地方。
无论是哪样,跟林小依的情况都不太符合。
“我来祭拜爹娘。”
林小依的眼圈红红的,此时眼眸间也添了些许水润,显然刚刚哭过,声音都带着一丝与往日不同的嘶哑,像是个孤苦伶仃的小可怜。
“林御医他们?”
顾担眉头微微皱起,“怎会葬在此处?祖地呢?”
人与人是不同的,便是同样遭受了抵御不住的厄难也是如此。
这个时代讲究入土为安,能够葬在祖地的话,自然是葬在祖地最好,后人也好有个地方去祭拜。
再说林御医和林小依的娘亲虽是不在了,可林小依还在呢,更何况还有着太医院的一帮太医,这种事情只要提起来,多少会搭把手,怎么也不至于葬在此地才是。
林小依贝齿轻咬红唇,勉强挤出一个苍白的笑脸,说道“爹爹在时.跟族里人关系不怎么好,他们都说族里花了那么大的力气,好不容易出来个御医,也不想着点家里人,还有人来太医院闹了几次,后来便渐渐不怎么联系。
再后来.爹爹死了,家里人也不同意葬在祖地。说是既然得罪了皇子,又不顾家族,怎好意思再去玷污祖地呢?我也不想去看他们的脸色,就葬在了这里。”
“这”
顾担一愣,这种家事,当真难以言说。
清官难断家务事,这个时代讲究的就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同理,不管谁当官,要是不给自己人方便,是必然会被戳脊梁骨的,甚至在官场的风评也绝不会好。
毕竟连血脉至亲的关系你都不在乎,还能在乎什么?谁还敢信你?
御医这个官职说来不大,但人脉确实颇广,单纯想给人找混日子的地方,倒也不算多难,已经是普通人足以仰望的地位了。
可族中的人显然怨恨林御医不肯关照,竟连祖地都不肯让葬,可想而知怨恨到了何种程度。
“其实也没什么的”
林小依吸了吸鼻子,说话间有些许白气扑打,仍是笑着的模样,故作轻松的说道“反正爹娘也只有衣冠冢。衣冠冢的话,也算不得入土为安,葬在哪里有什么区别呢?我记得来祭拜就可以啦!”
顾担默然。
当初三皇子纵马追杀闯入皇家捡柴的农夫,结果摔下马来,又被马给压在身下,传唤了太医令和林御医。
林御医诊治之后,直言此伤势瘫痪难免,被愤怒的三皇子命人给砍了,连求情的太医令都没有逃过一劫。
七天后,林小依的生母不忍丈夫连死都落不得安生,便自己一个人偷偷跑去三皇子的府邸,祈求能够收敛林御医的尸骸,被家仆乱棍打死。
三皇子知道消息后,让人将其剁碎了喂狗。
自是没有尸骸的。
再再后来啊,性情毒辣无比,越发爆戾乖张的三皇子被侍女联手用白绫给勒死。
哪怕此时林小依贵为皇后之尊,这份仇恨也得不到消解。
人都死了,便是拖出来鞭尸,又算得了什么呢?不能弥平生者的半分苦痛,只是平添诸多遗憾。
顾担还记得那个时候尚且年幼,也没有嫁人的林小依梨花带雨的问自己。
‘顾哥,我的娘亲和爹爹都是好人,诊治病人也未曾出错过为什么会这样?’
一晃十五年,林小依站在了女子权利的最巅峰,可过去的事情,终究已经无法挽回。
顾担和之前两次一样,还是